六、夯实基础,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取得实效。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和“改进作风,增强执行力”大讨论,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处级干部座谈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撰写分析报告,明确工作思路,落实整改措施,圆满完成学习实践活动确定的重点任务和调研工作,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增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土地督察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与《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密切衔接。制定了督察机构工作规范、专员派驻、督察、信访等多个制度,建立了土地督察工作统计和登记台账制度,完善了公文处理、信息网络管理等制度。
——加快信息化建设。国家土地督察网站正式开通并投入使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局域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建立土地监管信息分析系统,开通视频会议系统。
——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派出督察专员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土地督察广州、成都局等派出有关省(市)的督察专员已经开展工作。全年新招录土地督察干部88名,督察干部总人数达到216人,达到编制总数的2/3。先后组织两期培训研讨班,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举办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整训班,对处以上干部进行集中整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都签订了廉政责任承诺书。督察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后勤保障条件逐步改善。
七、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重点工作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和农村改革发展两个大局,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核心,监督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农村土地改革政策执行为主线,抓好核心业务建设、综合能力建设和基础建设,基本完成机构组建,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服务扩大内需,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对2008年底和2009年国家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央投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用地的及时供应和开发,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全面、准确、规范执行。加强宣传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正确执行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持续跟踪调研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的需求、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对省级人民政府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情况进行审核督察,对严重影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严格规范管理,巩固和拓展土地督察核心业务。规范例行督察程序,开展对26个地级市和13个县(市)的例行督察。加强督察区域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监测、分析和预警,探索建立形势分析观测点,制定统一的形势观测分析指标体系,加强调查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全面开展建设用地审核督察,重点监督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保持专项督察力度,对耕地保护不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违反土地供应政策等性质恶劣和影响重大的问题进行纠正,加强对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的实地核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制止的快速反应机制。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督察,督促地方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完善耕地保护考核目标,积极配合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督促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整改。督促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违法问责制,建立问责预警机制。探索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试点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土地督察综合能力。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积极参与《土地管理法》修订,继续推进《国家土地督察条例》立法工作,研究督察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强调研,重点关注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情况。推进土地管理新机制共建试点和联系点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与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磋商对话机制,建立日常交流和高层交流两个对话平台。探索建立督察外部监督机制,开展社会监督评议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督察文化建设,提高督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加强基础建设,基本完成土地督察机构组建工作。充实队伍,加快司局级和处以下干部配备,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设立局党组,落实纪检监察职责,完善党建工作体制。建立廉政约束和责任机制,推广廉政承诺书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扩大督察专员派出工作试点范围,完善督察专员派出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公和生活条件,增强督察技术装备配备,加强督察信息化建设。完善督察干部管理、生活和学习制度,做好年度整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督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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