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地震局、气象局和海洋局等部门对2009年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全面会商和核定。结果显示,2009年中国因自然灾害死亡及失踪人数达1528人。
经核定,2009年以来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8亿人(次)受灾,死亡和失踪1528人,紧急转移安置709.9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721.4万公顷,绝收面积491.8万公顷;倒塌房屋83.8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3.7亿元。其中,四川、湖南、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辽宁、甘肃、河北等省(自治区)灾情较重。
核定结果表明,从分灾种自然灾害情况看,旱灾、洪涝(含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和风雹灾害造成的损失最为严重。旱灾是造成受灾人口众多的主要原因,将近全部受灾人口的一半;洪涝(含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和风雹所造成的死亡(含失踪)人口,占全部灾种的九成以上,同时洪涝(含山体滑坡泥石流)也是导致房屋倒塌的主要原因,占全部灾种的六成以上;台风和洪涝(含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最多,占全部灾种的九成以上。
从主要灾情指标的分省分布来看,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山东、陕西、甘肃等8省(自治区)遭受旱灾最为严重,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国半数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接近全国一半;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广西等5省(自治区)因洪涝(含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和台风导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较多,占全国半数以上;云南、四川、湖南3省倒塌房屋均超过10万间,3省倒塌房屋合计约占全国倒房总数的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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