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3日,由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紧急救援:政策与体制”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全国人大财经经济委员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亚洲风险研究中心、民政部紧急救援中心、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等各部委及研究院所的50多名专家和学者出席了研讨会,共同探讨了中国紧急救援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民间组织在紧急救援中的作用、紧急救援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等各项议题。
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国历来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自然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季节性强、损失严重。一般年份,全国受灾害影响的人口近亿人,其中死亡千人以上,需转移安置约几百万人。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自然灾害造成的年均直接经济损失为:50年代的480 亿元,60年代的570 亿元,70年代的590 亿元,80年代的690 亿元;进入90年代以后,年均已经超过1000亿元。
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人类对自然的过度索取,人为地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增加了反常气候和地质灾害爆发的频率。近十年来,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都在2000亿元以上,2005年2000多亿,死亡2475人;2006年2528.1亿元,死亡3186人;2007年2363亿元,死亡2325人。2008年更是特殊,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死亡139人,失踪4人;汶川地震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69226人死亡、17923人失踪,共计87149人。中国成为继日本和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三个自然灾害损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中国发展门户网 王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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