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是“合理收费”还是“商业贿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医生、教师吃回扣以受贿罪论处。屡遭诟病的“择校费”再次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有人认为“择校费”比回扣更严重,对社会风气、社会公平的影响更恶劣,甚至有人认为应该把“择校费”也纳入商业贿赂范畴。
那么,在打击商业贿赂的铁拳指向了出现了诸多问题的校园的时候,被社会各界尤其是众多家长所痛恨的“择校费”,能否也纳入到打击范围?不清不楚的“择校费”到底是属于“商业贿赂”还是“合理收费”?
“择校费”交钱稀里糊涂
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但择校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北京一位家长说,如果户口不在好学校正常招生片区内,想要择校必须交纳一定的“择校费”。仅有钱还不行,还要四处托关系找门路,才有可能求得一个上学名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中小学“择校费”是目前教育收费中最混乱、数量最大、问题最严重的一部分。山东一位家长对记者说,给儿子报名当天,择校的家长排着队交钱,学校收的钱一摞摞的,看着惊人。给学校交了1.8万元择校费后,只给了一张收据。“‘择校费’是买了一次入学机会,还是应该平摊到受教育的6年当中,这些都稀里糊涂,搞不清楚。”她说。
“择校费”在各地的标准不一,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择校费”通常高达两三万元。据了解,“择校费”的制定并不是完全依照学生培养成本核算的。它是在国家投入不足、学校想发展但缺少经费而家长又想让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情况下产生的,收费标准既参照教育成本,又参照其他同等城市收费水平和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有教育工作者透露,“择校费”收多少可以有一定弹性。由于家长的社会关系、领导批条分量、学生分数不同,择校费的标准还会有高低差别。据记者了解,同样一所学校,择校生的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而依据就在于主管部门或者主管领导的一句话。
由于我国现阶段对高中投入的不足,允许高中阶段收“择校费”,但目前高中择校费各地标准不一、缺乏合理的成本核算、缺乏监督等问题突出。虽然有“三限”规定,但高中“择校费”用普遍偏高,一般都在万元以上,有的地方“择校费”高达3万元。据知情人士介绍,不少学校为规避30%的择校比例限制,往往以民办名义再办一个“校中校”,而学生却混编在一起,事实上高价生达50%以上。
山东一所县级高中的校长告诉记者,近年来学校不断扩张,基建贷款每年仅利息就1000多万元。没有“择校费”这笔收入,教师奖金、福利、学校建设、公共开支都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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