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支持具备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上市融资
对于兼并重组后的企业,省政府将在资源、资金、税收等方面对其予以重点支持。
其中,在资源配置方面,根据兼并重组规模和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按照就近适量原则,我省将优先将被兼并企业周边或部分深部资源配置给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对于未参加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将一律不予新增资源,采矿权到期不予延期。同时,在金融方面,省政府将支持具备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上市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转让等融资方式筹集发展资金。
全额退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小煤矿将退出“历史舞台”
随着全省煤炭企业大规模兼并重组的浪潮,大多数小煤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省政府特别提出将会建立小煤矿退出机制,未参加兼并重组的小煤矿,必须退出煤炭开采领域,但是,可享受退出政策:全额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对2010年底前申请退出的煤矿(因非法违法生产被关闭的矿井除外),经有关部门核准,将全额退还其缴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同时,省政府还将退还剩余煤炭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对退出煤炭开采的煤矿,将会由相关部门对其剩余资源储量进行核查,并按原价款的1.5~2倍由政府予以退还。
为确保小煤矿职工的合法权益,省政府提出要优先安置职工,各级政府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炭企业优先安排录用退出矿井的职工。
兼并重组区域
中平能化集团 平顶山矿区、韩梁矿区、临汝矿区、禹州矿区、郏县矿区
河南煤化集团 永夏矿区、鹤壁矿区、安阳矿区、焦作矿区、济源矿区、新乡矿区
义煤集团 义马矿区、陕渑矿区、新安矿区、偃龙矿区、宜洛矿区、汝阳矿区
郑煤集团 新密矿区、登封矿区、荥巩矿区、新郑矿区、三李矿区
神火集团 永夏矿区、禹州矿区
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可利用自身技术力量优势,兼并重组中小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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