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五周年之际,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有关专家呼吁,多边贸易应妥善处理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尤其应反对发达国家借保护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一周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影响——国际法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对外公布。据《第一财经日报》获悉,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胡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潘家华等专家撰写的这份报告长达85页,已于日前提交国务院及相关部门。
《报告》称:“WTO是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首要使命的国际组织,它不是一个环境保护组织。因此,在肯定环境保护目标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同时,也应当反对以借保护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的行为。”
胡涛在此间表示,中国自2001年正式成为WTO成员后,认真履行WTO规则所要求的义务,并为此进行了大量的国内立法的清理、制定、修改和废除。从环境保护角度说,中国经济发展不存在对WTO有关环境标准的违反。相反,中国所面临的挑战更多来自于他国单边环境措施对中国产品市场准入的潜在或现实的威胁。
《报告》特别指出,在特定情况下,中国政府为保护环境而在国内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可能会被其他国家以违反贸易自由化原则为理由加以投诉,这一典型例证就是,2004年欧盟对中国实行的焦炭出口限制施加了种种压力,迫使中国作出让步。而在此前,西方一些国家早已关闭本国的焦炭生产企业,以保护自身的环境。
专家们指出,这反映了某些西方国家的双重标准和道德虚伪性,即一方面批评中国的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则以贸易自由化为借口,对中国保护环境的措施横加批评。
针对西方一些人有关中国未来可能把本国的危险废物转移他国的推断,《报告》称,中国从来没有把本国的危险废物转移至他国,相反,中国一直是危险废物转移的受害者。
据国家环保总局透露,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有80%出口亚洲,这其中又有90%进入中国。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电子垃圾倾倒场。
除此之外,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以直接贸易形式向中国输出在西方国家禁止生产的高污染产业或项目。
《报告》认为,用过高的环境标准构筑贸易壁垒,不但解决不了环境保护问题,反而将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国际社会应充分理解发展中国家在资金、贸易、债务等方面的困难,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