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刚刚公布的《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但覆盖面小。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参加了医疗保险,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中的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大多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4亿多儿童和中小学生没有医疗保障。
《指导意见》认为,由于医疗保障覆盖面小、用药和检查费用不甚合理、部分药品价格虚高,致使许多老百姓看不起病,全国每年大约有1000余万的农村人口因病致贫或返贫。据第三次全国卫生普查,卫生费用中,个人自费占56%,社会占27%,政府占17%;另外44.9%的人有病不去就诊,29.6%的人应住院不住院。(记者丁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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