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与专家记者共讨对策
针对西部退耕农民可能面临的"政府到站,一夜返贫"的突出问题,记者同西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广泛座谈,探讨对策。
傅增泰(青海省化隆县委书记):退耕还林的政策非常受老百姓欢迎,现在全县已经退耕12.4万亩,县上还想再退耕30多万亩地,可是没有指标了。以前这里的老百姓很多都吃不饱,全靠国家救济,现在退耕还林政策解决了很多家庭的温饱问题,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替代产业发展不起来,退耕补助一停,百姓生活就会陷入困难,因此希望政策能继续执行下去,延长补助的时间。
祁万杰(青海省乐都县副县长):要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出路问题,还得加大退耕还林的力度。我们上游出力,下游应该出钱。去年山东因为黄河断流损失了40个亿,如果拿出其中的1/10投入到青海作生态补偿金,把生态保护好了,黄河就不会断流。现在虽然也有一点生态建设的补偿,但是力度太小,全县每年通过转移支付的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只有100多万元,解决不了老百姓退耕后的生活问题,希望国家能够加大生态补偿资金额度。
安江林(甘肃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生态补偿机制的问题西部已经呼吁了好多年,但操作起来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国家财政拿不出这么多资金来转移支付。那么,能不能换个思路,比如国家开征生态税,筹集资金来投入到西部的生态建设?
记者:通过与大家座谈,我们也产生了一些想法。无休止地延长补助时间、一味要求中央追加补偿资金,终究不是办法,还应从机制上来解决问题。退耕还林以后替代产业的发展是个大问题,其实换个角度看,生态建设本身就可以成为吸纳西部大量贫困农民就业的一个富民大产业。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是重中之重,国家公共财政将更多地向农村覆盖。从理念上说,应该把生态建设当成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来看待,好比是城市的园林绿化。现在,城市建筑、水、电、路、气、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较大的产业,吸纳了许多农民工就业。那么,农民们在农村从事生态建设,是不是跟在城市搞这个工程那个工程一样,得到相应的报酬和工资?如果思路仅仅局限于"补偿",补偿总是会有限度的,但如果把"补偿"转化为"工资"就不一样了。此外,基层政府是否可以发挥类似于城市建筑公司、园林绿化公司那样的功能,有组织、有规模地从事生态工程建设,根据劳动成果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这样,实际上是把退耕后相当一部分农村闲置劳动力就地转化为了"林工""生态工",增加了他们的收入。
傅增泰:从我们党委、政府的角度看,不能因为种草、栽树不能直接产生GDP就舍不得投入,应该把生态建设看成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城市绿化不是也不产生直接的经济价值吗?但是没有人不觉得它是城市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都是公共财政拿钱来搞。如果农村生态建设这块资金也能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支,那就有很大的保障,不必为退耕还林政策结束后群众的生活问题发愁了。
安江林:在退耕还林政策到期以后,并不意味着生态建设就不需要了,还有大量的事情可做。黄河、长江上游、沙漠地区的农民就可以从事一种新的行业,即生态建设行业,不种粮,专门种草、栽树,并逐步探索其他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生态产业。国家向这部分人支付工资,将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要把环境产值计算在内。
祁万杰:解决退耕农民的问题,最终确实还要走生态林业工人的路。现在国家已经投资了75亿元用于三江源的生态建设,青海湖流域、湟水河流域随后也要搞生态建设,预计投入达120亿元。但国家投这么多,跟当地群众关系却不大,工程项目一招标,钱都被"包工头"们赚走了。如果由基层政府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干,当地的农民就可以成为生态林工,解决了农民就业、脱贫、增收的大问题。
闫有禄(青海省乐都县马厂乡党委书记):如果分流一部分人去做"林业工",专门搞生态建设,农民肯定最欢迎。一人去搞生态建设挣工资,一家人都能脱贫。
胡国贵(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扶贫办主任):我们设想,新农村建设不能一哄而上都建"新村",应该因地制宜,条件好点的地方建小康村,条件稍差的地方建温饱村,生态环境极度恶劣、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地方,则要定位于建"生态村",不要再让这些农民群众开荒种粮了,就让他们从事生态建设产业,国家给他们发工资。甚至可以借鉴扶贫整村推进的做法,在生态恶劣地区整村推进"生态村"建设,逐村逐村地把群众转化为"生态农民工"。 (记者 伍皓 孟昭丽 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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