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茹
5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等问题。会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说,目前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专家正根据会议精神,集中研讨收入分配问题。其中,三次分配成为研究的重点之一,在对策上将有新思路。
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贫富悬殊愈发严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现在看,收入分配问题不仅对社会稳定产生现实影响,而且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至深。可以说,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破解当前经济运行中各种矛盾的重要锁匙。在当前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下,强调三次分配在当前尤为必要。”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白津夫教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拉大 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
“收入分配差距明显拉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反映居民收入差距状况的基尼系数急剧增长。”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白津夫教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透露,我国的基尼系数1981年是0.288、1990年0.343、1999年0.397,进入新世纪后则基本上在0.4以上的水平发展,2003年达到0.46后继续增加。
基尼指数,是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创建的用以判断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标。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一个社会的基尼指数,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现在,尽管各方研究给出的数据有所差异,但共识是,我国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白津夫教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深表忧虑。
为什么中国的基尼系数会那么大?
白津夫教授分析说,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体现在城乡之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2005年为3.2:1,全国收入差距的60%以上出自于此)、区域之间(东中西部已有的收入差距,由于倾斜式发展战略实施而被进一步扩大)、行业之间(有数据表明,从2000年到2004年,4年间行业差距扩大了1.6倍,按全要素收入来分析,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之间相差5—10倍)、阶层之间(收入最高的20%群体的收入,是收入最低的20%群体的收入的33倍)。
“现在的事实是,我国收入总体水平偏低,已经对国内需求产生了影响。”白津夫向记者分析说,而贫富悬殊更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这种不平衡的财富分配结构严重弱化了社会总消费能力,因为高收入阶层消费倾向低,低收入阶层消费倾向高,社会收入过分集在高收入阶层的结果是,“钱多的不去买,钱少的没钱买。”
“从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分析,现在非常有必要强调第三次分配,这不仅是因为目前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道德建设方面。我们现在需要有一套机制来关心贫困人口,这对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社会道德完善等都非常有必要。”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何谓“第三次分配”?
那么什么是第三次分配?为区别现有的“一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有学者把“慈善事业机制”称为“三次分配”机制。
成思危委员长曾明确表示,要缩小财富差距,就应当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一定要讲效率,就是要让那些有知识、善于创新并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劳务报酬,首先富裕起来;二次分配要讲公平,政府应当利用税收等手段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全面、系统、适度、公平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
那么,在现实社会中,有多少富人拿出了自己的财富参与进行“三次分配”了呢?
我国慈善事业 捐赠款只相当于美国的1/400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穷不可怕,资源匮乏不可怕,落后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缺乏起码的人文关怀,就好比一艘船上坐了上千人,突遇风浪,面临不测,在这种价值选择面前,宁可一船人沉没也决不抛弃一个人,这样的民族才是不可战胜的。”河北卓达集团总裁杨卓舒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达了自己对慈善事业的见解。
据了解,卓达集团是以房地产业为主业,涵盖教育、文化、旅游、高科技、服装、建筑安装、物业管理等行业,净资产逾80亿元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从1995年开始至今,卓达集团对社会捐款已累积有一亿元,救助失学儿童近3万名。卓达集团的这些捐款主要用于支持春蕾计划、希望工程以及扶贫、救灾、助残和体育、文化和人文伦理建设等方面。
但与此同时,近一段时间以来,有一个数字颇为吸引人们的注意:据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透露说,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
“我认为这个数字是不准确的。虽然民政部对这个数字没有进行过统计,但我了解到企业捐赠的现状后估计,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应各占50%。”王振耀司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国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实际上有很多捐赠,但是这些捐赠没有做过记录;西方企业都专门设有公益部,“专门拿钱做形象”。而我们的国有企业这方面的意识比较差,不注意统计,不注意发布消息,“这才造成了帐面统计上90%的企业都没有捐赠记录的结果。”
不管捐赠企业的比例是多少,但是和国外相比,我国捐赠款数额少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王振耀司长向记者提供这样一组数字:美国的捐赠款每年都在2千亿到3千亿美元之间,个别年份高的达到6千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8万亿)。
“从民政部的统计看,2005年民政部部门直接接受社会捐赠30亿,加上其他社会慈善组织的捐赠款,共约60多亿。即便美国每年的捐赠款按照3千亿计算,折合人民币2.4万亿。两国的慈善规模相比,我国每年的捐赠款只是美国的四百分之一,差别非常大。”王振耀司长分析说。
目前,美国共有160万个非营利组织,掌握的资金有6700亿美元,占全国GDP的9%,2003年美国人捐赠2410亿美元给慈善公益机构,人均善款460美元,占当年人均GDP的2.17%。而中国目前非营利组织28万个,善款占GDP的0.05%,2002年人均善款0.92元,占当年人均GDP的0.012%。另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我国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的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我国志愿服务参与率按目前4000万人计算,为3%,而美国为44%。
“尽管三次分配我们关注了很多年,但一直到现在还是我们最短的短板。有的企业想捐助,但是目前政策法律不到位,还没有形成系统的体制,比如捐款减免税等都需要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研究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应建立新的捐赠税收减免机制
而对于有进行慈善捐助意向的中国企业来说,捐款后的税金问题,一直是一道横挡在“行善”之路上的闸门。
我国在1994年定下的3%的免税额度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没有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免除。
“比如,一个企业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如果该企业捐款130万元,按年度纳税所得额3%准予免除,最多只有30万元的捐款额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现在企业捐了130万,其中的100万仍然需要按照33%的税率来纳税,这样企业需要支出163万。也就是说,企业捐出100万后,还得多交33万的税。”王振耀司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际上有的国家实行的是税前全免,有的国家是按照30%减免,有的国家按照50%减免,美国1969年的税法沿用至今,对于企业捐赠的免税比例是11%。而我国对企业的免税是3%。按照3%捐赠免税政策,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多少税收减免,还要对限额以外的捐赠支付税费,捐款越多,纳税越多。这实际上是不鼓励企业捐赠。因此,无论是着眼于国内的现实,还是与别国横向比较,我国1994年定下的3%的免税额度已经过低,应该修改了。
“税收减免政策最重要。首先要提高减免的比例,可否考虑提高到10%或者更高一点。”王振耀司长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现在全社会直接对穷人的投入偏少:一方面是整个政府财政的投入偏少,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的投入标准偏低,救助面偏窄。去年调查显示,有的地方连孤儿都没有得到救助,“这怎么能缩小贫富差距呢。”
据王振耀司长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目前民政部正在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法,在推进法律的同时,也在同财税部门协商建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一定的国际惯例的一套税收减免机制。与此同时,民政部正准备成立一个慈善信息中心,以加强慈善信息的公布,让捐赠者直接对需要救助的人实施救助。
观点
“三次分配”能解决贫富悬殊吗?
采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王红茹
嘉宾:
王振耀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
白津夫
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卓舒
河北卓达集团总裁
莫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三次分配”
能否解决社会失衡问题
《中国经济周刊》:“三次分配”和提倡企业家社会责任对我们的社会究竟有着什么样的作用?“三次分配”机制是解决社会失衡的最有力手段么?
白津夫:首先有利于规范企业。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企业在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直接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特别是随着企业“走出去”,面临着按现代企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其中包括必须充分考虑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我国企业才能在竞争合作中,不断扩展生存发展的空间。
其次,有利于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使得我国企业市场意识大大增强,具有较强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冲动。但在企业商业理性支配下,往往以经济利益排斥社会利益。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要使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主动承担起对员工、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
王振耀:目前仅依靠“三次分配”机制还不能解决中国社会失衡问题,最重要的是政府的政策调控。只有政府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救助力度,搭建最低生活保障系统,才能改变社会失衡。
现在我们有几部分缺失,一是我们的灾民救助力度还比较弱。在印度,一间老百姓的砖瓦房的救助标准是三万卢比,折合人民币是1800元,而我们的救助标准,在去年洪涝灾害中还停留在300元,地震标准去年标准停留在500元。
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像农村的低保制度等一些救助制度还没有建立。这个时候,仅仅靠三次分配解决不了问题,关键是要率先对贫困人口建立一套有效的救助制度。在美国有3700万人每年拿着政府救济,美国人口刚刚过3亿,也就是说有10%以上的人需要救济;在印度周边这些贫困国家,医疗都是免费的,而我们的却不是。完全指望第三次分配直接缩小贫富差距不现实,但应该看到三次分配将来会扮演很重要的角色,起很重要的作用。
莫荣:首先,依靠“三次分配”机制不可能完全解决社会失衡问题,但是会比较好地缓解失衡;其次,提倡“三次分配”也是富裕阶层回馈社会意识的加强。通过“三次分配”,可以让富人和穷人有一个相互认识。从这个角度看,资金量未必能做到,但是从行为的本身,对社会矛盾的缓解,还是有比较大的益处。
杨卓舒:有点作用,但很有限,因为社会失衡的根源不在于“三次分配”,社会失衡问题的解决需要整体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民主法制社会和自由市场经济的最终确立,仅依靠“三次分配”来解决社会失衡,这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况且,把义赠称之为分配也不合理,施善者不应图报,而受惠者也不应忘恩。
三次分配:政府和企业家各应承担何种职责
《中国经济周刊》: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一些社会基金,但大多还是有政府背景,对调动民企积极性方面,往往还会有摊派之嫌。在三次分配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上,政府和企业家各自该作些什么?
王振耀:当前政府应该立即行动起来,组织有效的救助项目,让整个捐赠款的使用、捐赠项目的建立有一定的信誉,这是当前就能做的。与此同时,要使捐助的信息高度透明,就要建立捐助的服务机。民政部现在已经开始建立网站了,然后建立公示制度,一点点开始做起来。政府的行动应该走在前面。因为政府有调控手段(政府的调控更多地应该是健全政策),如果政府加强自己的调控手段,调整自己的政策,企业会有更多的捐赠行为。
莫荣:在“三次分配”方面,企业家应该有一定的社会责任,而目前我们的一些企业家却没有这个意识,这是比较危险的。一个企业要想在一个地方得到良好发展,如果没有老百姓的支持,企业就很难做大。因此,企业需要有一个机制,把企业的部分利润回馈社会,而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老百姓对企业产品认可的过程,这是一个良性的循环。目前在这方面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
作为政府,只需要制定好规则,更多地是要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慈善事业,此外,还要考虑在税收上的优惠,以及社会文化的形成。
《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大家都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如何让社会以及企业家形成捐赠的慈善观念?企业的社会责任该如何实现?
白津夫:一是要正确界定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有强制性社会责任,如安全、环保等;也有义务性社会责任,如捐助、慈善等。要根据不同性质的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不同的要求。
二是企业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要认识到,在当今社会企业传统的价值观和责任观正在发生变化,更加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这是现代企业的自觉行动,也是成熟企业的标志。很多企业也正是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打造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的品味和价值。
三是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四是创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环境。要在全社会形成社会责任氛围,不能让企业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吃亏,也不能让一些企业因逃避社会责任而获利。
杨卓舒:我们都感觉到做慈善事业很难,难在什么地方?真正难在中国企业身上。欧美的大多数企业家能把一生所得捐献出来造福社会,有的还是无名捐赠,他们觉得把大笔财富留给孩子,这是一生的耻辱,这等于是为了自己而自己,为了财富而财富。这是欧美大企业家的崇高之处,把绝大部分财富还原给社会。不营造一个真诚的、高尚的、充满爱意的、公开的、法治的、平等竞争的大环境,就不会有太多人主动捐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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