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回应“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难”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平均工资、失业率等多重因素
针对近日有媒体称“根据社会平均工资40%计算,我国各省市最低工资均低于国家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说法存在一定程度的失实。确定最低工资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社会平均工资只是验证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理的参考因素之一,而不是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法。此外,目前全国所有地区都在近两年内至少调整了一次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我国从2004年起开始实施《最低工资规定》。这一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与此同时,也可参考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各地通常是参照这些办法来确定最后的标准。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根据相关规定建立起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部分地方还制定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全国所有地区都在近两年内至少调整了一次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今后要继续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并逐步加以完善。要把保证劳动者劳动技能发展基本需要作为合理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还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的变化,以及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关系,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记者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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