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将对位于大江大河的20个化工石化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用这样的字句描述该部门所排查企业存在的共同问题———选址皆在环境敏感的水域、环境风险评价的深度不够、应急措施不健全、监测体系不完善。
此次国家环保总局环境风险排查行动盯住的企业,几乎都是2003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后批准的企业。按理,这些企业应该都进行过完备的环境影响评价,为何还会出现把厂址选在敏感的水域的问题?
地方先批规划,国家后作环评
风险项目照上不误
潘岳一语道出了问题关键,“我国规划与项目审批机制错位,一些重大规划由地方政府审批,而规划中的项目环评却由国家部门审批、核准。”
结果是,有的地方已经确定要在某一敏感水域建化工园区,由于规划先于项目审批,环保部门在审批单个项目时很难因为选址存在的风险否决地方已经审批的规划,于是环保部门通过规划环评优化生产力布局、指导项目环评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投资211亿元的中国石油四川年产80万吨乙烯工程选址位于河滩地,其位置地下水源丰富,埋深较浅,环境比较敏感。环评报告书对相关水体的保护目标、事故和风险情况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不够;辽宁省大连市还有3个拟建的化工企业,但3个项目拟建区域的大孤山半岛已设立众多化工石化项目,区域环境风险问题十分突出……”
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再一次用被媒体称为“风暴”形式横扫了20个存在环境隐患的石化项目。
环保总局从2月7日起组织全国环保部门对位于环境敏感区附近、总投资4500亿元人民币的127个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进行了风险排查。127个项目中有20个由环保总局直接排查(另外107个委托地方环保部门排查),其中12个项目涉及长江、黄河两大水系,其他项目则涉及三峡库区、滇池、太湖等重点治理水域,以及涉及大连湾、胶州湾、杭州湾、北部湾及珠江口等重要近海沿岸。12个位于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河流岸边的企业都有重大环境隐患。
这些项目既有新建项目,又有扩建项目;既有炼油、乙烯等重大石化项目,又有甲醇、聚碳酸酯等热门化工项目;在建设类型、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上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环保总局将负责督办直接排查的20个项目的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其余107个建设项目的整改由各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督办。
搬迁成本太大
查出来就已经晚了
据统计,国家环保总局排查的20个项目总投资605.7亿元,通过排查后又新增加了环境安全投资16.18亿元。潘岳表示,因为搬迁的各种成本太大,这种布局性的环境风险一旦形成,短期内无法解决,只能采取一些被动的补救措施。
潘岳指出,我国江河水域、石化化工行业的环境安全主要存在四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布局不合理的“先天性”环境风险隐患突出。一些既有化工石化区和大型企业布设在城市水源上游或紧邻居民集中区,对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布局不合理的“后天性”环境风险问题还在发展。一些地方不顾资源环境条件,争相加速新建、扩建化工石化区,个别地方重要江河沿岸密布着大大小小的石化化工区和危险化学品码头、港区。
三是规划间不衔接而造成环境责任不清晰。由于各类规划未能统筹衔接,使得部分化工石化园区、企业与居民区交错布置,普遍缺乏统一的区域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监测体系和风险防范措施。
四是环境风险意识淡薄与防范制度不健全。大部分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价深度不够、内容不全,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缺乏规范。这些都充分说明化工石化行业在开始布局时考虑经济发展多,考虑环境保护少,尤其是在规划决策阶段未能从区域、流域整体考虑产业布局的环境风险。(记者/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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