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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科技改革创新
出台《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联席会议机制。全省企业环境行为参评数达17129家,同比增加4%。会同浙江、上海进行首次区域企业环境行为评价。
政策试点范围不断扩大。扩大扬尘排污收费试点范围,深化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补偿制度,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在太湖流域制订实施COD排污指标核定、申购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有856家企业缴纳了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金额达1.26亿元。探索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和损害评定技术体系,在全省推广环境资源损害补偿机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努力增加环保投入。各级财政把环保投入作为支出的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生态环保投入力度继续加大,其中省级财政投入超过60亿元,引导带动全社会投资。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超过15亿元,重点用于流域水污染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主要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工作。
推进科技创新。协调落实国家水专项“十一五”江苏项目示范工程建设和配套经费保障,跟踪评价各个示范工程的实施效果。召开第二届江苏省环保科技成果展示交流会,发布环保科技成果供应信息368条,需求信息65条,7个重点项目进行集中签约。编制《江苏省分散型农村生活污水适用技术集成研究报告》。下达省级环保科研课题44项,安排经费1300万元。出台《江苏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批准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3家单位为首批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出台《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30个项目获2010年度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0项。开展《太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6项江苏省环境保护标准的技术研究工作。2010年底,180家单位获得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
生态创建深入推进。2010年,淮安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数量达到19个,占全国的1/4。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县(市、区)12个,占全国总数的一半。无锡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苏州通过国家技术评估,海安等生态县(市、区)创建通过国家考核,浦口等通过省级考核,有10多个市(县、区)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累计建成14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3个国家级生态村,建成143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242个省级生态村。张家港保税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总数达到6家,占全国一半以上。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等3家园区被批准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7家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17家开发区被批准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五)环境监测与信息
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能力建设,监测能力建设资金达到9700万元。重点加强12个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4个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分析特定项目监测能力建设以及838家国控重点源的监督性监测。2010年,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考核,江苏位居全国第二。
建立自动预警监测体系。在太湖流域摸索出一套卫星遥测、自动监测、人工巡测相结合的监测预警机制,建成我国水质自动站布点最密、设备最先进的流域水环境监控系统。积极开展大气复合污染和空气灰霾监测预警工作。全面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有机、应急、自动和遥感等四大领域的监测能力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国首届环境监测大比武,江苏获得全国团体和个人一等奖。
加强全省小康社会水功能区考核断面随机抽测,加快推进土壤、饮用水等专项调查,开展土壤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研究,组织编制饮用水有毒有害污染物专项调查报告,完成全国重点城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制订全省重金属污染监测调查方案,开展重金属摸底调查监测,完成调查报告。
加强江苏环保政府网站建设,深化环境信息网上公开,网站全年发布信息10315条,平均日访问量6317次,获得环保部颁发的“2010年度省级环保厅(局)优秀政府网站”。省环保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顺利建成投入使用,在省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验收考核中获得优秀;江苏省环保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系统被评为省优秀;太湖流域水环境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江苏省传感(物联)网十大示范工程之一;全面启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控系统(“1831”)建设项目。
(六)环境执法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太湖流域整治违法排污、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隐患排查、重金属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共出动53.69万人次,检查企业19.86万厂次,发现环境违法企业7287厂次,立案查处4582家,关闭取缔506家,挂牌督办451家,限期治理1121家,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年行政罚款金额约1.6亿元,排污费征收额达20.95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区域督察体系不断完善。苏南环保督查中心组织和参与各类环保专项行动24批次,现场督查企业1072家次,对重大、敏感违法案件进行80余次的后督查。对312家企业提出督查意见,初步建立苏南地区258家污水厂“一厂一档”台账资料。苏中环保督查中心组织和参加了16项重点环保专项督查,出动1569人次,现场督查企业596厂次,办理20件重要批办件,形成各类督查报告68份。以污染源突击暗查为手段,先后9次突击检查工业园区15个、污染企业96家,协调6件跨省辖市环境污染纠纷。苏北环保督查中心加强沿海化工园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督查力度,出动1673人次,检查企业1355家,对276家企业提出督查意见,交办地方环保部门案件38件,要求实施行政处罚32件,完成督查报告65份。
妥善处置环境安全相关信息67起,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未引发较大社会影响或重大财产损失。市级与县(市)级环境应急专职机构覆盖率分别为70%和18%。组织修编环保部门应急预案63家、风险源预案255家、园区预案44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预案63家。举办厅系统桌面推演和示范性应急演练,指导实战演练52次、桌面推演33次、园区及企业演练千余次。储备活性炭、中和剂、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建立专兼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88家。优化升级省级环境应急指挥固定平台,完成了8000多家风险源企业的登记与核查。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全年省厅领导14人次参加接访,接待群众23批51人次,涉及27件环境信访问题;带案下访39人次,涉及49家企业40个问题。119个市、县(市、区)环保局领导1513人次参加接访,涉及964件环境信访问题;带案下访1516人次,涉及1489件环境问题,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环境信访问题。全省环保部门共受理群众环境诉求89960件/次,排查出2152件环境矛盾纠纷,已化解2128件。
(七)宣传教育和国际交流
召开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等新闻发布会,举办江苏省纪念世界环境日大会,表彰江苏省首届十佳环保人物和十佳环保卫士,开展“环保嘉年华”、绿色社区碳汇林建设栽种、绿色社区低碳文艺汇演及环保服务小分队等各项活动,编印发放《农村环保及宣传实用手册》32万册,在“江苏环保”网站建立“环保承诺和倡议信息”在线签署平台,有262个企业、593个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社区、1923个生态乡镇(街道)、村、337个单位及个人在线签署了环保承诺书。认定169所学校为江苏省第十批“绿色学校(幼儿园)”,38家单位为江苏省第五批“环境教育基地”,85户家庭为江苏省绿色家庭,128个社区为江苏省绿色社区。
接待了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等30多个外国代表团来访。合作举办中澳环保与水技术研讨会、德国北威州-江苏环保企业洽谈会、第三届中法地方政府合作高层论坛。与加拿大安大略省环境部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监测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双方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与韩国忠清南道福祉环境局举办了第二届环境行政交流会。
“中国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江苏示范项目”完成了省内8个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修订工作以及95%地下型和78%地上型饵剂系统的采购安装任务。启动了溧阳鑫海污染场地清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江苏省泡沫行业CFC-11淘汰项目”对全省43家项目企业进行了试车料回补,率先在全国开展便携式聚氨酯泡沫中发泡剂检测仪的研发并通过专家鉴定。组织《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宣贯会,对400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中日合作“江苏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项目”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