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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体制与优化财力配置统筹并举,促进区域均衡协调发展。一是财政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去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推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新旧体制成功实现平稳过渡、顺利转轨。改革中关于减免困难县原包干老体制上解、省级集中收入增量全部用于市县等优惠扶持政策也全部兑现。二是对市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大幅增加。省财政新增对下财力补助35.1亿元,增长23.7%。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6.5亿元,县乡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5.2亿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9亿元,减免困难县原包干老体制上解2.2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5亿元等。在有效增强县市支出保障能力的同时,突出对发展经济、精简机构的激励,加大对生态功能区、湘西地区、库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扶持力度。三是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在保障乡村两级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省财政从2010年起两年内安排2.6亿元,实施新一轮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拨付5200万元,推进乡镇办公用房改造工程;基层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办公办案的装备设施条件不断改善。
2010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过去的5年,既是形势变化最复杂、困难挑战最集中的时期之一,也是公共财政改革力度最大、发展步伐最快、成就最显著的时期之一。全省财政收入规模由2005年的747.3亿元增加到1862.9亿元,增长了1.5倍,年均增长20%;支出总量由2005年的873.4亿元增加到2702.5亿元,增长了2.1倍,年均增长25.3%,在财政实力不断壮大的同时,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逐步提升。
一是始终坚持公共之财办公共之事,不断强化主动服务的保障意识。这些年来,不管收支矛盾多么紧张,对于事关民生的实事、好事,只要是力所能及,都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全省支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由2005年的473亿元,增加到现在的1723.5亿元,增长了2.6倍,年均增长29.5%,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54%提高到64%,提高了10个百分点。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不断锤炼灵活机动的相机调控能力。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管理通货膨胀、转变发展方式等重大困难和挑战过程中,灵活运用各项政策工具,千方百计稳定经济发展。三是始终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健全帮困扶弱的转移支付体系。在公共资源配置上尽量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倾斜,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0年,省财政下达市县各类转移支付1227亿元,是2005年299.9亿元的4.1倍;下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的直接补助65亿元,是2005年16.5亿元的3.9倍;下达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种粮补贴58.3亿元,是2005年11.7亿元的5倍,基层财政状况和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四是始终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推行财政“省直管县”等一系列重大财税改革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与市场、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创新监督机制等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协调互促的财政运行体系。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科学发展的地方。对此,我们将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加快创新步伐,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