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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投入,支持改革,加快增进社会福利。一是大幅增加教育投入。省级教育支出安排68.3亿元。省财政结合中央支持新增教育经费16.6亿元,继续提高高校、中职和中小学的生均经费标准,增加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投入;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城市义务教育扩容改造力度;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化解工作,确保3年内完成化债任务;研究高校化债方案,严控新增债务,力争用2到3年的时间将高校债务规模降到合理水平。二是扎实推进“医改”。省级医疗卫生支出安排11.2亿元。省财政预算新增2.4亿元,支持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0元;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确保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正常运转;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三是继续完善社保体系。省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6.2亿元。省财政通过争取中央支持新增6.3亿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新增1.6亿元,积极推进“新农保”试点扩面;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水平。省级住房保障支出安排7.4亿元,其中6亿元用于加快各项保障性住房建设,尽量缓解困难群众住房紧张的局面。四是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继续强化湖湘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省财政安排文化事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文体惠民政策配套资金8000万元,扶持公益文化事业,加大公共文化工程实施力度;综合运筹、有效整合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和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推动广电、动漫、出版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此外,省财政预算新增1亿元,支持兑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三)着力引导,强化调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一是强化消费升级和投资优化的驱动机制。省财政预算安排配套资金5000万元,继续完善家电下乡等扩大消费政策;积极支持“农超对接”、网上购物等新型流通方式,加快完善城乡流通体系。省财政新增预算内基建投资6000万元,重点向民生、“两型社会”建设等关键领域倾斜;发挥各类政府融资平台的筹资功能,完善和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着力拓宽投资渠道,确保必要的投资规模和重大建设的资金需要。二是强化产业升级的引导机制。省级科技支出安排7亿元,新增投入9500万元,其中产学研专项5000万元,重点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亿元,规模要达到5亿元,建立湖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进一步整合其他各类产业企业扶持资金,广泛集聚社会资本,打破常规扶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高点。新增湘西地区产业发展资金6500万元,5年内规模增加到5亿元,扶持开发大湘西。三是强化管理通胀预期的调控机制。省财政新增蔬菜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按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扶持蔬菜生产。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的各项收费,支持建立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积极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四是强化节能减排的补偿激励机制。省财政预算安排6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重大环境治理工程配套。继续加强湘江等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用好整顿小煤矿、小化工、小建材等企业关闭补助资金,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奖补力度,引导、鼓励市县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要求。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培育节能服务产业,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