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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全社保体系: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92亿元,增长19.4%。一是就业投入明显增加。省财政拨付就业补助35.8亿元,较上年增长24.3%,重点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就业扶持力度。二是面向各类困难群体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推进。省财政下达43.6亿元,支持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拨付国有林场、煤矿棚户区改造资金8.4亿元,加快缓解林区、矿区住房困难;拨付移民资金4.1亿元,逐步完善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设施;拨付洞庭湖区渔民解困资金5600万元,并将政策扩展到四水流域;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4亿元,帮助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全省住房保障支出完成77.1亿元,增长58%。三是“新农保”试点扩大到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市。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增加到46个,省财政拨付10.5亿元,按人均每年20元的标准资助336万农民缴费参保,为221万农村老年人发放了养老金。四是困难群众的收入水平继续提高。省财政新增拨付16.2亿元,连续第6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下达社会救助资金50.8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供养的补助标准,增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规模;拨付20.3亿元,确保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等补助提标政策落实到位;下拨救灾资金7.4亿元,全力推动灾后恢复重建;支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立了财政补助、保费收入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的筹资机制。
大力支持“医改”:全省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79.2亿元,增长12.6%。一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省财政新增安排8.7亿元,确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拨付5.5亿元,支持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步推进。省财政新增安排5900万元,在中央启动之前,将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人均15元提高至17.5元;拨付9.9亿元,支持实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面扩大到60%的县市。省财政拨付以奖代补资金3.2亿元,支持全省新增38个县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达到74个;明确医保基金、财政补助、个人付费等多渠道补偿途径,推动试点县市加快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施。省财政拨付21.8亿元,进一步改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设施条件,推动全科医生培养、执业医师招聘等工作。
积极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省财政安排文化事业发展资金680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62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筹措文化旅游基金9亿元,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加快发展,引导文化产业做优做强。落实资金3.9亿元,继续提升农村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体惠民工程的服务水平。
切实加大生态环保投入:省财政拨付奖补资金21.5亿元,保障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需要;拨付采煤沉陷区治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地质灾害和矿山环境治理资金8亿元,积极改善重点区域的生态条件。支持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加快环境容量管理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