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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人才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本规划纲要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组织实施,制定规划纲要落实的实施细则和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分解细化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本规划纲要,编制本地本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注重与本规划纲要配套衔接,突出本地本行业人才发展重点,形成上下衔接、各方协调的全省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三)强化监督考核和监控评估。
制定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控指标体系,把人才投入、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效能、人才环境作为考核各级党政班子人才工作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中期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定期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规划纲要有效实施。
(四)加强人才工作基础建设。
创新人才工作部门的管理体制,加强人才学科和研究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和定期发布制度。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海外、省外、省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创建完备的人才信用档案。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营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
广泛宣传实施本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政策和重点工程,宣传各地各行业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成功经验、典型案例,特别是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