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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十八)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作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和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重要途径。
(十九)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别是特色优势产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特别是财政投入力度。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课程设置、培养模式的衔接沟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型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十)把提高质量作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实践性教学,使教学内容与产业升级换代相衔接,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人才需求相衔接。深化培养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实行职业教育弹性学制,推进学分制改革,推行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和盘活现有资源,做大做强一批职业教育学校;组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以组团发展推动整体质量提高。
(二十一)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以财政专项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未来10年,集中力量在全省建设10个省级示范性、综合型、开放式实训基地,建设80个满足教学实践需要的校内专业实习实训场(室),基本建立起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实训基地网络;集中力量建成8-10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校、3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60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和80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职学校建设计划二期工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二期项目。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积极拓展与天津等东部地区职业教育发达省市的“对口支援”渠道,联合培养培训“双师型”教师。
(二十二)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甘肃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调动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订单式委托培养技能型人才。鼓励企业、行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二十三)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各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投入,依托职业学校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大力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依托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农村培训学习中心”。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二十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办法。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实行优秀中职生免试就读高等职业学校制度。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沿海发达地区就业,推进教育移民,提高就业质量。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大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十五)明确工作主线与任务。把优化结构、强化基础、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增强创新与服务能力作为全省高等教育的工作主线,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实现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移,推进全省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十六)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将高校设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调整高校布局。大力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人才规划和需求预测,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引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学科专业,通过招生计划、基本建设等手段调整学科专业办学规模,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积极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本科教育规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力度,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重点扩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
(二十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将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快省属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组织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招生“协作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千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
(二十八)促进特色办学。科学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建立健全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估的新机制,对不同类型的高校实行不同的办学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办学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形成类别清晰、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
(二十九)全面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及时调整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成一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优质教学资源中心。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深化教学改革,注重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勇于质疑、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办法,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制定甘肃省优秀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奖励办法,健全完善研究生奖学助学体系,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紧密结合。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突出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创新潜能的考核。积极推进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三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扩大高等教育的选择性,采取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模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行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逐步推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深化合作办学试点,推进教学联合体建设,实行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等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三十一)提升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在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利于学科交叉、队伍整合和资源共享的科研体制。继续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研创新基地建设,努力建成一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切实增强高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建立一批产学研示范基地,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校际、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集中开展重大科研攻关和拔尖人才培养。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努力建成一批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为我省区域发展战略、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社会转型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