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支持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积极落实省级税收增量返还、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基础上,省财政拨付11.3亿元,用于沿海经济带产业项目贴息、支持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以及辽西北重点工业园区建设、经济转型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发展。省财政拨付1.1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上市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全省财政系统当年为1100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90亿元,担保余额达到370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拨付4.9亿元,支持新兴服务业发展,促进传统服务业现代化升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等。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省财政拨付18.6亿元,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以及软件和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等,促进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拨付2.5亿元,支持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37户、引进海外研发团队211个。四是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省财政拨付33.4亿元,支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以污水处理厂建设、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程和以辽西北防护林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工程。
(三)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拨付30.5亿元,支持防洪抗旱体系和农田水利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等,增强了农业防灾减灾和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省财政拨付21.9亿元,用于产粮(油)大县奖励、支持农业“四个倍增”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5亿元,提高农民抵御灾害风险能力。三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省财政拨付10.1亿元,用于开发式扶贫、农村小城镇建设、村屯整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饮水安全工程等。全省财政筹措1.1亿元,使全省村级管理费财政补助标准每村提高1万元。四是支持县域产业发展。省财政拨付12.1亿元,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发展和招商引资等;对74个县区财力性补助132.3亿元,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支持就业再就业。全省财政筹措49.3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二是支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省财政筹措174.3亿元,确保了421.5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8个县率先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筹措58.8亿元,对全省1968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549万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参保范围,基本解决了困难企业和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省财政拨付42亿元,支持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保障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教育优先发展得到有力保障。省财政拨付19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改善办学条件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等;拨付2.1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级高职示范校建设和师资培训;拨付6.3亿元,提高省属高等院校生均经费,支持高等院校提高办学质量;拨付6.5亿元,完善各类教育助学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四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省财政拨付8.6亿元,支持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甲型H1N1流感等疫病防控工作;拨付6.5亿元,支持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及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拨付2.2亿元,支持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和参战第十一届全运会等;拨付1.1亿元,支持计划生育事业。五是支持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财政拨付9.4亿元,对城市廉租房建设给予补助,对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给予补贴,对棚户区改造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收尾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敬老院建设予以支持。六是支持公共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省财政拨付19.9亿元,支持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信访工作、国庆安保和安全生产;拨付1.3亿元,支持抗旱救灾。全省筹措17.1亿元,帮助安县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青海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狠抓增收节支和财政改革,全面提高政府理财水平。一是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原则,努力挖潜增收,查处和打击各种税收违法活动,严格非税收入监控和收缴,保证了全省财政收入的增长。二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全省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公务接待、水电油耗经费类支出总计比上年减少10.2亿元,压缩23.4%;会议、文件和通讯费用比上年减少1.9亿元,压缩19.7%。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各类庆典、表彰、评比等活动实行了严格的经费控制。三是向纵深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改革,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新机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体系,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范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小金库”治理和“扩内需、保增长”专项资金检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2010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预算编制政策及省委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2010年预算安排及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牢把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双重战略机遇,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支持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积极支持实施“三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财政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推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努力提高财政绩效。
(一)全省汇总收支预算草案
全省汇总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1829.4亿元,增长15%。全省汇总一般预算支出拟安排2331.9亿元,增长14%。其中:教育366.2亿元,增长18.8%;科学技术60.4亿元,增长17.8%;农林水事务130.7亿元,增长19.6%;社会保障和就业388.2亿元,增长17.3%;医疗卫生109.9亿元,增长34.2%;环境保护31.1亿元,增长21.8%;住房保障支出41.9亿元,增长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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