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继续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升理财水平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有序推进财税各项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水平。
——推进财税改革。认真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工作,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及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23个省直部门的25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省市两级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县级改革试点扩大到30个。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继续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加大存量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结余结转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财政监督。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政策及惠民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实施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净核减3亿元,审减率11%。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县市保障能力仍然较低,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较快,财政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将通过今后的发展和工作的改进逐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0年预算草案
2010年全省及省级预算编列如下:
全省代编预算:
全省财政总收入预计1889.08亿元,比上年增加194.66亿元,增长11.5%。其中: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1034.8亿元,比上年增加102.5亿元,增长11%。地方级财政收入加预计中央体制净补助243.28亿元,全省总财力预计为1278.08亿元,比上年增加93.49亿元,增长7.9%。全省财政支出1278.08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07.12亿元,比上年增加26.49亿元,增长3.9%;政府性基金支出为707.12亿元。
省级预算:
省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为90.62亿元,比上年增加4.19亿元,增长4.8%。省级财力为198.88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增长2.2%。省级财政支出198.88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60.91亿元,比上年增加9.03亿元,增长5.9%;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60.91亿元。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关键一年。总体看,我省经济积极向好趋势显现,但经济回升的内在动力仍然不足,经济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新的减收增支因素还将出台。综合分析影响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预计2010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仍将十分突出。完成全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1%的目标,对于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加快推进海西建设,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至关重要。因此,全省财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协调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省级财政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5.65亿元,比上年增加1.42亿元,增长10%。继续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大力支持铁路、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扩大消费需求。安排1亿元,进一步做好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安排1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奖补。安排0.6亿元,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安排5亿元,支持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管,改善消费环境。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促进旅游消费。
——积极支持外贸出口。安排外贸发展专项资金3.78亿元,并预安排出口退税超基数省级财政全额承担部分10亿元,重点扶持优势特色商品出口,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和重点商品出口基地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提升外贸发展水平。
(二)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安排工商发展资金3.78亿元,主要用于实施产业振兴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安排1.05亿元,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支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安排科技经费6.63亿元,增长9.3%。继续落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重点支持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建设及科技成果转化。新增安排2亿元,实施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政策。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安排环境保护经费3.17亿元,主要支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境执法监测体系,鼓励推广应用节能技术,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安排3.78亿元,支持生态公益林保护。
(三)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安排支农经费15.34亿元,增长4%。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粮食风险金及粮库建设资金4.27亿元,保障粮食安全。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财政统筹11.78亿元,重点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网、户用沼气建设和村镇规划;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支持建设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服务功能。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新增安排1亿元,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增加安排0.34亿元,支持县市建立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基本报酬制度。继续加大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农村扶贫开发。安排1.28亿元,重点用于开展山海协作、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少数民族地区扶贫。继续捆绑部门资金,集中用于省级扶贫重点村建设。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和造福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