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运行具有以下特点:
(一)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刺激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措施,为全区“四保”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意见》,从加强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快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在财政具备支付能力的前提下跨年度提前使用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扶持和奖励力度以及统筹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财政政策措施,并及时形成具体实施意见。二是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提供了强大后盾。以广西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局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结合我区政府财力增长预期分析以及有关金融机构的贷款意向,共获得有关金融机构授信460.85亿元,实现提款132亿元,主要用于满足自治区铁路和高速公路项目以及各市项目建设资本金的需要。三是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将扩内需保增长稳出口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有机结合,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落实资金,重点支持工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节能减排等工作,不断夯实我区经济发展后劲。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千亿元产业及重点产业发展资金10亿元,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1亿元(含上年结转1.1亿元),预安排2010年工业园区资金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和外贸企业发展资金3.4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7亿元,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投入16.51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工业企业节能、主要污染物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节能工程。
(二)全力支持实施各项民生工程。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支持教育加快发展。各级财政投入87.7亿元,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职业教育攻坚、高校新校园项目建设,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2009年,还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授信贷款额度21.7亿元,用于普通高等院校校园建设,解决高校发展资金瓶颈。各级财政投入10.7亿元,完善大中专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大中专学生提供奖助学金,对中职特定人员给予学费资助,对中职特定专业学生给予第三年生活费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提供资助。二是加大对就业再就业的支持。各级财政投入就业资金17.82亿元,用于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10亿元,支持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三是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5.0亿元,将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从135元提高到15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从35元提高到50元。四是大幅度增加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各级财政投入资金32.17亿元,支持将财政对新农合参合农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投入3.44亿元,支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由8个地级市扩大到全区14个市;投入1.80亿元,支持4.4万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投入3.11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用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补助。五是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22.66亿元,大力支持我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三)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区农林水事务支出208.66亿元,比上年增长49.7%,有效解决了一批农业最关键、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问题。一是大幅增加涉农补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各项涉农补贴56.55亿元,继续实施粮食订单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足额兑现资金。二是大力支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投入资金62.08亿元,大力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推动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积极支持粮食和糖料蔗两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快重点农业产业化经营、专业合作组织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四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投入资金5.67亿元用于61个项目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50.87万亩,投入资金34.06亿元支持实施林业六大生态工程建设。五是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在抓好第二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8.95亿元,以第三批1164个贫困村和连片特困区域为抓手,以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为重点,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六是积极支持开展城乡风貌改善。自治区本级财政整合各类资金投入5.34亿元,支持南宁至百色高速公路沿线、右江河谷走廊沿线共计254个村庄的城乡风貌改造试点项目建设。
(四)不断创新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一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引入支出成本差异系数,改进标准支出测算办法,实现政策性、激励性、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机衔接;同时,继续实行财力下移,自治区对下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由上年的100亿元增加到130.25亿元,增长30.3%;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8亿元,比上年增加2亿元,增长33.3%;对各市县财政收入增长激励补助8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14.3%;探索构建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下达奖补资金12.62亿元。二是稳步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114号),并选择了14个县开展自治区财政体制直管县改革试点,同时,制定了《关于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意见》。三是全面推进“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全区109个县(市、区)已全部推行乡财县管改革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四是不断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将区直部门历年结余资金使用方案编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历年结余资金。同时,加强县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扩大县级部门预算的覆盖面。五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着重扩大市、县两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覆盖面;同时,加大推行公务卡力度,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推行公务卡制度。六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配套制度措施,强化采购预算约束,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效率不断提高。七是打造科学精细管理的信息网络平台。整合核心财政业务系统,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综合利用率,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技术支撑。八是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在区直重点企业推行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此外,在推进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整合运营改革、农村综合改革、配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全区政法经费保障改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方面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五)积极主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一是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全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收入853.83亿元(不含返还性收入),比上年增加158.89亿元,增长22.9%,其中中央补助扩大内需项目资金112.40亿元,有效弥补了我区政府公共投资的资金缺口。二是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调度支持。中央对我区调度资金达到864.6亿元,同比增长16.3%,有力缓解了我区财政资金供需矛盾。三是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债券的支持。经国务院批准共获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5亿元,其中用于自治区本级14亿元、用于市县51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区扩大内需专项配套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六)努力构建适应时代要求的财政管理新格局。一是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及时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分配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项目建设年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克服经济下滑明显、政策性减收因素多等不利条件,不断改进完善征管手段和办法,确保了全区财政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与此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中央有关精神,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同时,停止批准购置和办理小汽车定编手续,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二是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完成了重点检查工作。三是着力构建科学精细管理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加强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扩大内需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四是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对人大提出的有关财政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五是重视人大议案与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强与“两会”代表、委员的沟通,其中,自治区财政厅2009年共办理人大议案与建议116件,办结率为100%,通过议案与建议的办理,推动财政管理的改进。
2009年,我区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预算任务,这是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我区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较高,可用财力有限;一些部门包揽属于下级政府的事务过多;地区财力不平衡,部分县乡财政运行仍存在一定困难;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完整性有待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财政运行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化管理的办法努力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