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一是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稳定等重要民生领域的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家电下乡以及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就业再就业补助等各项民生政策,强化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积极促进科学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继续完善和强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力度,努力构建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三是组织实施好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资金筹措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形成合力,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到位,以实施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带动和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着力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不断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做好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自治区对县财政资金的直达、核算和监管工作,减少管理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坚持扩大规模与优化结构、规范使用、加强管理并重,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激励和约束的功能,确保实现财政转移支付促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二是努力建立完整的财政预算体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财政预算体系,增强政府财力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三是继续深化其他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各项改革,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办法,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四)狠抓增收节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在科学预测地区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和充分考虑财税政策变化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收入预算增幅。抓紧协调落实年度收入任务,定期分析全区财政经济动态,增强收入组织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方式,严格实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空转”等虚收行为。在此基础上,积极汇报沟通,努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二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决定,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等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项目预算到位率和预算执行效率,增强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加大各项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做好中央和自治区扩内需保增长资金和各类涉及民生问题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进一步强化绩效观念,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正向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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