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民生优先理念,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资金61.8亿元,增长26.7%,重点支持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未“普九”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再次提高了寄宿生和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全面完成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积极支持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试点、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青海大学“211工程”和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促进提升办学水平。二是支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资金32.5亿元,增长31.8%,重点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村卫生室管理运转保障机制;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学生参保,支持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全力保障鼠疫防治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应急支出。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资金93.7亿元,增长43%,在提高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同时,积极支持开展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妥善安排灾后重建及灾民生活补助资金。支持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安排配套资金8亿元,支持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城市廉租房和游牧民定居工程,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四是促进文体旅游事业加快发展。投入资金15.7亿元,增长58.3%,支持打造重点优秀剧目,推动农(牧)家书屋、文化进村入户、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基层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和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名省建设步伐。五是全力抓好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4.52亿元,计划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2009年,安排下达239个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45亿元,到年底,90%以上的乡镇已完成办公用房主体工程,部分乡镇已投入使用,乡镇整体服务功能得到明显提升。六是建立维稳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在保证相关部门维稳经费和妥善安排驻训部队补助的基础上,将对各地的补助经费纳入转移支付,进入以后年度的补助基数,建立了维稳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同时,安排资金11.2亿元,支持“平安青海”建设、大幅度增加对各地政法部门的办案经费及装备补助。
(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的服务保障能力。在中央转移支付增量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省财政努力克服自身困难,继续坚持财力下移。当年省对州(地、市)、县的补助总额达到208.3亿元,比上年增加36.5亿元,增长21.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及财力补助达到115亿元,增加17亿元,增长17.3%。结合主体功能区建设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持了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安排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3.5亿元,适当提高了“三江源”、环青海湖等禁止和限制开发区所属县的补助系数,加大重点生态保护地区生态补偿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为探索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奠定了基础;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财力需要,安排资金4亿元,率先在我省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36个县的基本财力缺口给予了补助,以确保机构运转,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的落实。同时,明确规定了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和农牧业发展的比例,以促使不断提高教育支出和支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五)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在支持做好全省性各方面改革的同时,努力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创新体制机制。为促进跨越发展,建立了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机制,支持扩张经济总量,提升经济规模;为促进绿色发展,建立了支持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科技自主创新等机制,支持培育新兴产业,加速产业升级;为促进和谐发展,建立了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事业发展的机制,支持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为促进统筹发展,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均衡公共服务。这些体制机制对支持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强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完善了内部管理控制和审核体系,加大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稳步推进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提高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待分配资金细化到项目的比例,积极构建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机制。三是加强县级财政管理。结合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强化对县级财政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财政基础工作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督导州(地、市)县财政部门全力推进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和级次,规范支付程序,减少拨付环节;强化对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实现了人大对省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在线监督。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进展顺利。公务卡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五是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重点清理了涉农、涉企、涉及教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结合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收入等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已纳入预算管理。六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在继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基础上,将药品和部分基建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采购结余资金管理,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实现了省、市、区三级采购专家动态管理、随机抽取。强化对政府采购的全程监督。全省共完成采购额20.2亿元,节资率为10.8%。
(六)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始终坚持把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法规体系。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出台了《青海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青海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已进入政府立法程序。二是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认真组织进行了“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扎实抓当期检查,着力建长效机制”的思路,既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更从银行账户监管入手,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等有机结合起来,着手建立治理“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强化对扩大内需新增投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社保、支农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部门账户开设、财政专户管理等的监督检查,不仅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而且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完善了相关制度。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和车辆管理“交旧领新”制度,对单位超编车辆制定了消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清理回收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资产。五是注重自觉接受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继续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认真接受各级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组织开展全省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内控和内审制度,努力建设阳光财政。
总体看,2009年我省的财政工作,在应对金融危机、集中财力办事、着力改善民生、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各方面理解支持和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都需要增加投入,收支缺口仍然很大;地区之间在享受公共资源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财力悬殊依然比较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任务很艰巨;基层财政改革推进不均衡,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深化改革、创新管理的任务很重;一些方面财政监管仍有不到位的地方,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的现象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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