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0日在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西藏自治区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沉着应对经济增长基础不稳定、维护稳定任务繁重、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挑战和困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税改革,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2009年财政预算为: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3515378.5万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80699.5万元,增长35%,其中:全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92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8200万元,增长20%;中央各项补助共计2468144.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52499.5万元,增长36%;上年结转收入878034万元。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515378.7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2009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53791.7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财力变化情况,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变更为48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更为39732.7万元。
预算执行结果,自治区财政一般预算总财力预计为576365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08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77.8%,比上年增加52071万元,增长20.9%;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701322万元,为变更预算的97.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92366万元,增长23.4%。上解支出2367万元。收支相抵并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048796万元后滚存净结余27687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滚存净结余8525万元,地县滚存净结余19162万元。当年净结余11171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当年净结余5098万元,地县当年净结余6073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648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地方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83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976万元。
以上预算执行结果截止日期是2009年12月31日。地方财政决算汇总后,会略有变化。
2009年西藏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为有效应对去年以来经济增速下滑的严峻形势,全区各级财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千方百计盘活存量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新增投资,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审慎灵活地采取了一系列调控经济发展措施,保证了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大幅度增加财政基本建设投入,扩大投资需求。落实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1468499万元,比上年增加257680万元,增长21.28%。其中:中央财政新增投资849997万元;地方预算内投资6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基建调度资金25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4813万元,增长21.84%。实施了农牧民安居工程、周转房、廉租住房等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水、电、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实施刺激消费政策,促进消费需求。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低收入群众发放购物卡(或现金),促进形成即期消费9531万元;实施家电、家具、汽车、摩托车下乡,提高财政补贴率,增加补贴品种,拉动农村消费;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促进住房消费;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工程,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刺激和提升居民消费。三是大幅度增加外贸发展资金,促进出口创汇。落实外贸发展促进资金7843万元,比上年增加2789万元,重点支持了40个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项目,不断提高出口企业出口创汇能力。四是大幅度增加产业发展资金,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自治区财政安排了50000万元的产业与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建材、矿业等支柱产业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落实地质勘查资金10000万元,启动了山南曲松县罗布莎铬铁矿深部找矿、部分地县多金属矿普查等5个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落实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资金83000万元,旅游发展促销资金5000万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旅游业振兴,重点产业支撑经济发展的作用有所提升。五是全面落实特殊扶持政策,促进加快恢复生产经营秩序。2009年,全区财政对“3·14”事件受损商户和行业发放失业救助、生活补助金1936.5万元,免除受损商户各项税收2240万元,为短时间内恢复生产经营、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区内企业发展。制定区内企业激励办法,企业高管人员激励办法,认真落实政策性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组建矿业集团、建材集团、建工集团,努力培育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二)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坚持财力向“三农”倾斜,不断加大“三农”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大力支持农牧民安居工程及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农牧民安居工程自治区当年投资78568万元,安排建设59637户、惠及33万人;实施了投资29818万元的农房抗震加固(设防)项目;继续实施农牧区人畜安全饮水、“六通”工程、薪柴替代沼气项目等综合配套建设工程。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3万户、120万农牧民乔迁新居,提前一年实现让80%住房条件较差的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住房的目标。农村水、电、路、讯、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累计解决了122.2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新增和改善用电人口11万,共有668个乡镇、4222个行政村通了公路,行政村通话率达到85%,乡镇通邮率达到80%,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89.2%和90.4%,农牧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完成投资19700万元,建设了1743个村级组织综合活动场所。二是着力加大了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落实扶贫资金279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000万元、土地开发整理资金3990万元,扎实开展“连片开发”、互助合作试点,进一步提升了农牧业生产能力。三是大力支持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工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落实农牧民培训资金5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补助资金3874万元,支持了28万人次的农牧民培训和171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达到5.5万户,农牧民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和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四是加强了灾害救助和应急能力建设。投入防救灾体系建设资金11489万元,在拉萨、昌都、林芝地区本级和51个易灾县、32个易灾乡建设了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仓库,为53个多灾、易灾县购买公路抢险保通机械设备;落实资金6875万元,在林芝、昌都、日喀则等地区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极大地提高了易灾地区的防减灾能力。落实资金5000万元,保证农牧民冬令春荒时期生活;落实资金5865万元,帮助4800户受灾农牧民重建住房;落实资金2500万元,帮助雪灾地震受灾县牲畜加快出栏;建立市场风险应急资金2000万元,用于突发事件和重特大自然灾害时期的应急物资采购;落实资金1180万元,确保“5·26”雨雪灾害地区公路畅通。落实防汛抗旱资金6046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200万元,修复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堤防、小水电项目228个。涉农商业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区30个农牧业大县、易灾县,涉农商业保险赔付资金达3737万元,有力增强了农牧业抗风险能力。五是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化肥补贴、牲畜出栏补贴等各项补贴21300万元。对农牧民群众直接、间接补贴达到年人均1467元以上。印发了44万册“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明白卡”,使广大农牧民深切感受到了惠在何处,惠从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