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专门的“捡票族”通过种种渠道,把商场的购物小票兑换成数额巨大的正规发票,然后再从中牟取非法利益,造成巨大的偷税漏税。但对于深圳普遍存在的这类问题,却并未引起商家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近日专门对此进行了调查。
法律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非法使用真发票也违法。因为其获取的发票是以“虚假的消费事实”从商场骗取的。
市民反映:
收小票换发票
有专业队伍
两年来,黄贵清(化名)奔波在深圳多家商场里,他发现有人不断收集小票拿到商场超市兑换成发票,甚至诞生出了一个个庞大的“专业队伍”,老黄的内心从疑惑变得日益焦虑。
从湖北黄岗公安系统退休后,黄贵清来到了深圳女儿家里。在这里,他无事可做,除了练习书法之外,就喜欢去商场里溜达。但后来他就敏锐地发现,在深圳的多个商场超市里,每天都有人专门从外面或者是垃圾桶里寻找购物小票,然后排着队,到商场里兑换成正规发票。“他们或者是拿到单位去报销冲账,要么是变卖了这些发票,从中获得非法的利益。”
这些被丢弃的小票,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在“专业人士”的眼里,这些小小的纸片就是他们生财的工具。黄贵清对此忧心忡忡,“每天被兑换成的发票有多少,简直无法统计。它们都被非法利用了,由此造成巨大的偷税漏税行为。”
记者在采访他时,黄贵清不断地提及他屡次碰到情况。“我们的小区就有这样专门的捡票者,他们每天都会分批到不同的商场周围去‘找票’,然后都是成袋成袋地拿回来,然后再到小票所属的商场超市里兑换发票。”
“我多次制止他们,但都被他们讽刺,说我是多管闲事。”他说,有一次,他见到一个老太太,总是在垃圾桶里捡小票,问她为何这样做,没想到她快言快语地说,“把它们兑换成发票后,拿到儿子单位里可以报销。”
“后来,老太太见我买了400多元的东西,就叫我把小票给她,被我严辞拒绝了,我还批评她这是发不义之财,是违法的行为。”但两年来,他多次试图来制止人们这样去做,但都以失败而告终,因为没有人听从他的劝告。
记者调查:
商场里有“捡票族”兑票
就此现象,本报记者对深圳一些大型超市进行了调查。12月5日下午3时,记者到华润万家彩田店的发票开票处。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以前总有一些人到这里,拎着大包小包的购物小票,要求开具正规的发票。“商场一般兑换发票的期限在一个月之内,如果我们不办理,他们就说要投诉我们,这也让我们很为难,所以只好照办了。”
一位工作人员说,有时候总会和他们为了开发票的事情吵架,因为我们也知道,这些购物小票不可能是他们自己的,都是从不同的渠道收集过来。还有一些人,专门在超市门口,见到人,会问要不要小票,他们都尽可能地把这些小票弄到自己手里。另外,一些人还专门从垃圾桶里捡这些小票,因为不少人在购物之后,随手就把小票丢掉了,也为他们提供了方便。
记者就见到一个40多岁的妇女和一个老太太,用一个红色的塑料袋装满了各色各样的小票。记者问,“这些购物票是从什么地方收集到的?”她们说,“我们是从我们的楼上的住户手里搜集到的。”而当记者再问用这么多的小票兑换成发票有何用途时,她们很不耐烦地说,“关你什么事情啊,我们当然有用途了。”
记者在此观察了20分钟时间,工作人员一张张地用计算机来统计出数字,还没有到一半,这些购物的发票额度就达到了5000多元。这位工作人员说,估计这些发票至少有400多张。
而当记者在表明身份后,这两个妇女突然对工作人员说,“我们今天不兑换了,你把发票给我包装起来,我拿走好了。”然后便匆匆离开。
在记者对该店总经理黄晓英进行采访时,她告诉记者,“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会制止的。”但记者问,“如果你们碰不到这样的情况,又该怎么办呢?”她说,“那就没有办法了。”
随后,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岁宝百货景田店进行了调查。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以前经常会有一些人来,把大量的购物小票拿过来,让我们兑换成发票,但我们会通过交易号和购物的时间来甄别;如果发现不对的地方,我们也不会兑换。”
“捡票族”月赚数千元
一些超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有专门的捡票者,在把大量小票兑换成发票后,拿到单位去报销,这无疑造成了偷税漏税现象。这看似一个小事情,但造成的问题是十分巨大的,值得引起社会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关注。”但在记者的调查中,在深圳的各大超市普遍存在这类现象,而大部分的超市都不会认真去核实这些购物小票的来源途径。在深圳的一些超市出口,还有人在垃圾桶或购物车上,捡拾购物小票。
这些捡票行为能给从业者带来了多大的利益?在进行调查时,记者专门到某家超市去买了一包15元的香烟,当记者拿着小票走出门口时,一个男子便跟了上来,问道,“你的小票能否给我用用?”随后,记者与这位孙姓男子进行了攀谈。他称,其实他就是捡小票赚点“小钱”。
他向记者介绍,自己一天能捡几十张购物小票,周末稍微多点。一天捡来的购物小票2000~3000多元的票值不等,一个月有个5万~6万元。拿来这些小票后,在超市开成税务发票,有的开成办公用品,有的开成烟酒等消费品。
在开发票后,他们以5%~6%不等的手续费,将这些票据卖给一些“需要报销”的人,有时卖给一些出差的外地人,或通过网上出售,一个月能赚上几千元。
他说,这样的情况几乎在每个超市都会存在,也没有人会去注意。在他看来,这都是“小事一桩”。“我有几个朋友,也是在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生财之道’,我们现在基本不用去打工,就靠这个也可以过得很滋润。”他笑着说。
律师说法:
非法使用真
发票也违法
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黎孟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首先,在商场捡购物小票开具发票的人,无非是要把这些“真发票”拿到单位进行报销,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但是,任何单位对没有实际发生的成本支出使用购来的发票虚增成本以实现减少缴税的行为,也仍然是偷逃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的性质并不会因为虚增成本使用真发票而变成合法行为,仅仅是出于使用‘真发票’而难以被税务机关发现而已。而其行为一旦被发现,遭受处罚是必然的结果。”
黎孟龙说,“其次,相关人员在商场捡购物小票开具发票的过程中,商场对于零散的、显然不是一个消费者发生的多宗消费合并开具大额的发票,也是属于对于虚假交易开具发票的行为。商场的这种做法也属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也会遭到处罚。”
“第三,对于在商场捡拾购物小票开具发票并转而出售牟利的人,其行为也同样是违法的。”他说,因为其获取的发票是以“虚假的消费事实”从商场骗取的,其转而出售发票的行为也违反了国家对于禁止将发票作为交易牟利对象的规定,因而这些人的违法行为并不能因为其取得、出售的发票在票面意义属于“真发票”而成为合法。因此,建议相关人员切莫将此当作“正当生意”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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