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税务总局关于1.6升及以下小排量的乘用车的购置税征收标准调整,原来按5%征收购置税的政策确定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调整后的按7.5%征收政策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征收时间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也就是说,只要购车发票时间为12月31日,哪怕1月1日或以后来办理购置税,仍然按以前的5%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