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只是选择少量权利人,简单地按人名进行搜索,实际究竟有多少作品已列入谷歌计划,还是未知数。”张洪波说。
所涉及的570位权利人中,有政府官员,也有著名学者和作家,如冯友兰、王蒙、张抗抗、海岩等,还有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领域学者的论著。
仅中国社会科学院,就有132名学者的1000多部图书被收录。
事实上,早在2004年,谷歌就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悄悄”进行数字图书馆的建设。
今年8月30日,谷歌高调宣布,将在原有的谷歌数字图书馆基础上,构建全球最大的在线图书馆,全球用户均可通过免费搜索,在线浏览相关的图书内容。
这一计划,让谷歌频频遭到全球出版界的抗议和诉讼。
“我们也是在接到国际复制权组织(IFRRO)秘书长奥拉夫先生的致函,希望我会在谷歌侵权事件中对中国著作权人权益的维护做出积极地配合时,才开始关注中国著作权人被侵权的问题。之前谷歌的行为,我们完全蒙在鼓里。”张洪波告诉记者。
和解协议引发争议
只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许可,才可以复制并传播书籍
2005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提起集体诉讼。
2008年10月,谷歌公布其与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达成的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谷歌将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图书进行数字化制作,建立数字图书馆,进行多功能开发利用,包括团体订阅、个人用户购买、公众免费查阅以及对有关数据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等使用方式。
根据美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该协议一旦生效,也会对中国的著作权人产生法律效力。
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如果权利人不想被包括在和解协议范围之内,就必须在今年9月4日之前选择退出。中国权利人如果接受该协议,可获得每部60美元左右的费用,但必须向谷歌主动申请。
“这个协议有300多页,我们已经在网站上公布了相关通知。但我们协会很难接受这个协议,这等于默认了谷歌侵权是正确的,而权利人不主张权利就要被视为放弃权利。”张洪波说,“版权法规的核心准则,就是只有得到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并且支付使用费后,才可以复制并传播书籍,而谷歌明显违反了这个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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