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试点
实际上,这场事业单位薪酬改革已经酝酿许久,在国务院9月2日下发文件之前,作为事业单位最主要组成部分的医疗系统,已经先期展开试点。而从10月1日起,医疗系统将全面开始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记者了解到,进行试点的是北京市西城区德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从2007年3月份开始执行了收支两条线,药品使用北京市基本药物目录,零差率销售。
在核定收支的情况下,德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也从那时起便开始了。为此,德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制定了540项绩效考核项目,考核的范围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各项工作不同的技术难度、风险大小、单位时间等标准给出每项工作的分数。”德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韩铮铮举例说,“比如作个手术10分,打个针可能就0.1分。”
而实际上,正是靠这540项的绩效考核项目,德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两年内每年收入以35%的比例增长,门诊量以每年24%的速度增长。
目前德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固定工资(档案工资)是由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以及福利组成。根据规定,固定工资占65%,绩效部分占35%。韩铮铮手上只握着每个医护人员平均每年4.86万元的工资收入,扣除固定工资外,她手头上只有每人每年17010元费用,可以用于在绩效考核上的运转。
“在试点中,可变的部分占比太小了,不足以激发职工的积极性。”韩铮铮表示,“这次改革之后,占比可能会倒置,对职工的积极性将会有更大的促进。”
2008年,在北京卫生局专家组对北京区县的社区医疗机构绩效工资考察中,韩所在的德胜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得总分第一名,“我们这个是由北京市财政统筹的,既然我们是第一名,能不能把机构的工作优势体现在工资待遇上呢?”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形象地把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比喻为“开前门”与“关后门”。“开前门”指的是实施绩效工资,而“关后门”就是要全面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发放。
标准化之难
教育机构的绩效工资改革也说明这一点。2009年1月1日开始的义务教育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在多个地区并未真正落实。
张平(化名)是河南省周口地区某县中学教师。2009年初,当地教育系统曾经组织了关于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改革的文件学习。按照规定,张平的固定工资来自于河南省财政,而绩效工资来源于县财政。
他和同事算了一笔账,他们的平均绩效工资应该在470元,不过这笔钱从未发过,“这部分钱并没有专款专用,这个谁来监管呢”。另外一个则是标准化的难题,即大量的考核标准不能量化处理。
“绩效工资考核就是改变过去那种按工作年限、按官位高低、按职称等发放工资的简单粗暴的做法。”苏海南说。
实际上,张平等老师并未拿到绩效工资的同时,该学校却拿出大量金钱奖励高考成绩出色的学生及其老师,“唯成绩论,老师的福利跟学生考上多少名牌、多少重点学校挂钩”。
这显然违反改革初衷,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将师德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的首位,不得把升学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然而,师德考核怎样才能标准化呢?
对此,苏海南认为,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支付力度,基层医疗机构和教育系统都是工资相对比较低的地方,应该提高他们的待遇,“政府给的钱不够,也是公益机构偏离公益性的原因之一。”
这些考题,都将考验只剩3个月就必须推进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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