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 贾靖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8日公布了《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将境内居民和非居民间的收付款纳入涉外付款统计范围,并提高了对私涉外收入的申报限额。外管局称,此举有助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
此次发布的申报规程,对原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流程作出了五点调整:
将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间发生的收付款纳入涉外收付款的统计范畴;将对私涉外收入申报限额由2000美元提高至3000美元;明确机构涉外收入网上申报流程,方便申报者及时申报;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的报送和留存要求;对逾期未申报者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的特殊处理措施。
外管局表示,新的统计规程体现了国际收支申报便利、高效的原则,有助降低银行和申报主体的管理成本,提高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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