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火墙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经济中的相继退出,给农信系统留下大量
吸储空间——在山西省,农信社长期稳坐第二把交椅,其所吸纳的储蓄规模,在一般县域能占到一半以上。2007年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占据的市场份额为11%,是居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的第三大类金融机构。
“内部管理混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却又手握大笔资金,好比让一个3岁孩童手握100万英镑,不出事才怪。”这位稽核人员说。
据统计,2008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发生各类案件208起,涉案金额达7.1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67起,涉及金额6.4亿元,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南是重灾区。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山西省信用联社主任申瑞涛与4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建议加快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的议案。
“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没有专门法律的确认,性质不明、地位不清,已经直接制约了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申瑞涛说。
自1996年中央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之后,农村信用社的属性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有的认为应坚持合作属性,有的则认为应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模式予以“规范”。目前,在主管部门的相关改革文件中,对信用社改革的方向基本确定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合作制三种形式。但实践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作的属性越来越趋于弱化。
到底哪种方式是最适合农信社的发展之路,争论仍在继续。
据了解,银监会正着手制定更为严密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火墙。在山西省银行业协会网站上,可以看到银监会正在酝酿出台《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与控制指引》,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目前,这份文件已经下发到各省联社征求意见。(记者 王俊秀 通讯员 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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