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近日出台新规,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新规的核心是,将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和无投资经验两类,对二者销售不同的理财产品,同时严控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规定银行不能将一般客户的理财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或基金。新规一出,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起售额10万元,门槛过高是否公允?
——旨在实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的匹配
银监会规定,今后适合有投资经验客户的理财产品起售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而这些产品不能卖给那些没有投资经验的客户。
“这是为了让商业银行更好地对客户进行细分,根据客户不同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财务实力销售相适应的理财产品。”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在近日召开的“两岸三地银行业财富管理论坛”上表示,“银行理财产品应当定位于稳健、审慎”。
银行如何掌握客户是否具有投资经验?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张旭阳说:“今后,商业银行会以问卷形式了解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实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销售产品的匹配。衡量客户经验的标准可能包括,原来购买理财产品的类别,是否购买过基金、股票、结构性的理财产品等等。只有储蓄的客户,可能会推荐国债、挂钩票据等低风险的产品,这些产品的起售点为5万元。对于熟悉资本市场的投资者,银行可以向其出售10万元以上的理财产品,包括一些公司债、QDII、信托产品等存在一定非保本风险或浮动收益的产品。”目前,光大银行正在设计相关的评估问卷。
“把合适的投资产品、服务提供给客户”也是香港银行理财市场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香港金融管理局银行监理处主管梁信彦介绍说,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香港金融管理局加大了对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的监管,特别强调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理财产品的匹配,现在香港各商业银行专门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客户风险评估人员,专门负责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从而避免销售人员极力向客户推销高收益、高风险的产品,同时为客户寻找到适合的产品。
收窄投资渠道,限制理财产品种类是否合理?
——不如规定银行从业资质
根据银监会规定,银行理财资金不能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或基金,这会不会大大缩减理财产品的种类呢?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多投资于信贷类产品、债券类产品。新规出台后,受影响的主要是“类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据介绍,银行理财市场中涉及股票和基金的产品不多,占理财产品市场的5%—6%左右,对理财产品市场的冲击不会太大。
然而,将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领域缩小,对投资者还是会带来不小的影响。张旭阳说:“实际上,资金少、渠道窄的大众投资者更需要多样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新规出台可能会限制他们的投资渠道。”
“对理财产品限制,不如根据银行的从业资质进行分类监管。”张旭阳建议对银行理财业务实行分类监管,让不同理财水平的银行分级持牌销售。具体做法是,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分级,鼓励那些在风险控制、内控、销售人员等方面投入多的银行多开展业务创新,开拓其投资领域,丰富投资产品,这样既鼓励创新,又控制了风险。每年对这些银行进行一次评级,加强银行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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