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用名为增持实为加压的方法把矛盾往后挪,不如让社保基金接手大小非,把行将减持的大小非变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救市力量。这既有利于改变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供求关系,有利于市场价值体系更多地体现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也有利于实现机构投资者成为稳定市场主导力量的战略目标。
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会长戴相龙近日在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时表示,国有股减持充实社保基金的政策正在推进,“相信不久会公布”。笔者认为,如果社保基金能够由此而成为缓冲国有股减持压力的蓄水池,这将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政策动向。
自从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除海外发行上市的国有企业外,国有股减持即与充实社保基金分道扬镳。在此次戴相龙旧事重提之前,只有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汪建熙在2005年9月曾提出,应考虑尽快恢复在国内上市的企业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做法。可惜,其时股权分置改革抢夺了人们的眼珠,对全流通太多的期待让人忘记了国有股减持的后置风险,而等到大小非纷纷夺路而逃的时候,过多的惊慌失措又让人似乎看不到还有什么比围追堵截更好的疏导方法。
其实,堵不如疏。如果说,增持由于其增持的不过是流通股而非但不能消除市场对大小非解禁的恐惧,反而有增加未来减持压力之虞,融资融券由于其利益倾向的局限而不无为大小非减持提供杠杆工具之嫌,可交换债也由于思路的过于狭窄而至多不过提供了大小非曲线出逃的缓兵之计,那么,理论上,将应减持未减持的国有股划拨充实社保基金应该不失为一条善策。
大小非之所以成为股市之痛,一是指其流通量的陡然释放超过了市场流动性的承受力,二是指其基于流通对价和流通溢价巨大差异的套现动力不可避免成为迫使市场估值中枢下移的极大压力。化解之策至少也应该具备对应的两个条件:有利于改变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供求关系,有利于市场价值体系更多地体现维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考虑到社保基金具有长期投资者的投资特点,即使变现也会重新投入资本市场,按照上市份额10%的比例将国有股划拨社保基金,在某种意义上无异于将社保基金作为缓冲国有股减持的蓄水池,从而亦将更多地有益于市场的稳定和稳步回升。当然,如果通盘考虑,公司在上市时,即应划转10%的国有股给社保基金。不过,在股改的基础上,现在开始将到期解禁的限售股在进入流通前将应划的部分先划给社保基金,也比减持后再将减持所得上缴社保基金为好。这样做,不仅在操作上有更多的便捷之利,有利于避免大小非流通量的过快增加给股市带来较大的压力,而且也有利于实现机构投资者成为稳定市场主导力量的战略目标。
今年三季度报显示,社保基金是增持稳市的主力军,同大小非的争相出逃形成鲜明对照。社保基金如果接手大小非,不仅在进入流通时间的选择上不受股改承诺期限的限制,而且在增持回购上也没有一般法人大股东的某些禁忌。相反,在代表国有产权长期持有重要国有企业的股权方面,按照汪建熙的说法,社保基金能够比汇金公司更长期地持有重要企业的股权。换言之,中央汇金增持三大行不能成为救市之平准基金,社保基金接手大小非则不无替代平准基金救市功能之可能。这无疑将大大增强市场对救市政策的信心。
笔者在近期一再提出,增兵减灶不如釜底抽薪。与其用名为增持实为加压的方法把矛盾往后挪,不如做点实实在在地收容改编大小非的实事,把行将减持的大小非变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救市力量。按照笔者的设想,如果以“二次发售”为平台,把央行和国资委包括各级地方国资委分别投入的增持基金集中起来作为平准基金,就足以建立一个与大小非大宗交易旗鼓相当的买方市场。而在买断包括重点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在内的那些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的股改限售股之后,不妨借鉴香港的盈富基金,或者干脆划拨给社保基金。
平准基金虽然并不是直接解决大小非问题的对症措施,但是,如果不仅用之于直接干预由于大小非和投机资金恶意做客所造成的股市异常波动,而且通过增持关键权重股或买断某些大小非和投机性抛盘来稳定股指,则或者不失为让市场恢复生机的良好机会,也将是重新回到妥善解决大小非问题以恢复市场功能的轨道和重塑市场信心的开始。不过,虽然按照林义相的测算,“全部承接减持冲动最强的非国有‘小非’,一共也就需1300亿元,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大数字”,但如果平准基金的全部入市资金规模只有如国泰君安所说之3000亿元的话,则恐怕未必能够满足买断全部国有“大非”之所需。在这种情况下,国有股直接划拨社保基金不失为最现实的选择,同时也有可能是使社保基金变身为一个另类的平准基金的大胆尝试。惟其前提必须是以划拨代减持,而不是先减持再划拨,否则,也就失去了釜底抽薪的救市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戴相龙本人在谈到这个国内虽然叫停而在境外市场上一直在进行的国企股权10%划转给社保基金的政策时,也有“国有股减持或者转持的政策”之说。换言之,未来正式摆上台面的政策究竟称之为是“减持”还是“转持”,一字之差,意义将大不相同。在笔者看来,“转持”意味着国有股下蛋,社保基金孵鸡,而“减持”意味着国有股杀鸡,社保基金取蛋。前者,社保基金有可能因此成为缓冲国有股减持压力的蓄水池或者稳定器,后者则不啻充当大小非的二道贩子,两者显然不能同日而语。(黄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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