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4日以价格招标方式发行了2007年第九十七期中央银行票据,发行量为330亿元。同时,央行还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正回购操作,两大公开市场操作工具同时出台再显央行回收市场流动性的意图。
央行4日发布的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显示,2007年第九十七期央行票据期限为1年,以贴现方式发行,向全部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进行价格招标,发行价格为96.79元,参考收益率为3.3165%。缴款日为2007年9月5日,起息日为2007年9月5日,到期日为2008年9月5日,到期按面值100元兑付。
此外,央行同时使用了正回购这一公开市场操作工具,正回购操作100亿元,期限182天,中标利率为3.2%。
分析人士认为,央行此次进行的"央行票据+正回购"的公开市场操作,将继续发挥回笼市场流动性的效果。央行票据即中央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央行通过对央行票据的滚动操作,增加了对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增强了调节货币供应量的能力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据统计,央行今年累计发行央行票据已经超过2.9万亿元。
收缩流动性特别国债首试"牛刀"
央行昨日首次以特别国债为抵押进行了正回购操作,从市场回笼了100亿元资金。这是央行对于特别国债的首次运用。
《第一财经日报》从一些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处了解到,央行此次正回购操作中使用的债券正是上周三首批发行的特别国债"07特别国债01"。
"这一操作是很正常的,也在市场预期之中。"中信证券债券销售部人士杨辉表示。
上周三,财政部通过农业银行向央行间接发行了首批6000亿元特别国债,以购买外汇作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来源。此前市场纷纷猜测央行将可能运用特别国债的方式,其中用特别国债进行正回购操作被普遍认为将是央行可能采取的主要方式之一。央行表示,买入特别国债后,增加了债券持有规模,有利于增强公开市场操作灵活性和有效性,将搭配使用央票、特别国债等操作工具,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而距首期特债发行不到一周,在本周二的公开市场上,央行即以特别国债为质押品,对182天正回购品种进行正回购操作,从银行体系回笼100亿元资金,正回购利率水平为3.2%。这也是182天正回购中断四周后重新启动。
与此前最后一次182天正回购操作相比,由于加息本次正回购收益率水平上升了18个基点。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预期未来几周内将有大盘银行股发行,为保证流动性,机构对本次正回购的操作较为谨慎。而半年期正回购收益率的上升,也直接拉动了当天半年央票收益率由3.02%上升至3.1%。
所谓正回购,是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也是央行经常使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可以达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较央行票据,正回购将减少运作成本,同时锁定资金效果较强。
杨辉指出,将特别国债用于正回购操作可以减轻央行大量发行央行票据的压力。2003年以后央行票据的发行主要是由于央行手中没有足够的国债支持正回购操作力度。而在央行买入特别国债后,重新启用正回购操作是正常的。
根据他的估算,自2005年以来央行持有的国债基本没有变动,大致维持在2800多亿元的水平上,这就使得正回购操作受到很大限制。而根据万得资讯的统计,自2003年以来央行票据发行量已超过了12万亿元,呈逐年增加态势。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也表示,相对于发行央行票据来说,用特别国债进行正回购操作使得央行在成本上有了较大的操作余地。
首批10年期的特别国债利率为4.3%,大大高于3.2%的182天正回购利率。如果央行将特别国债持有到期,所获的利息收益一般会超过短期正回购所带来的成本。
此外,一般认为,与目前市场探讨的其他特别国债运用方式--向市场抛售或者进行定向发售相比,正回购对于市场的影响也相对温和。
"从目前来看回购利率对于市场的引导作用不如央行票据利率大,如果不触及市场资金量的边际,正回购操作所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鲁政委表示,不过这也为央行通过提高收益率来增加回笼量提供了可能。
市场对于央行首次用特别国债进行正回购操作反应较为温和。一家股份制银行债券交易员表示,100亿元的正回购量相对较小,央行的操作力度也比较温和,而中标利率高于市场水平,也得到市场的认可。
"央行的这种操作仍会继续下去。"一家证券公司的分析师预测说,"同时考虑到经济因素、未来央行票据的大量到期等因素,央行的回笼力度可能会加大。"
数据显示,9、10月份央行票据到期量将达到7970亿元,同时一些分析人士指出,继7月份CPI创出5.6%的年内新高后,8月、9月份的CPI可能会继续走高,8月份可能会超过6%。
"考虑到对市场的影响,初期央行可能还是会以正回购操作为主。"一股份制银行债券交易员表示,当然并不排除随着市场的变化,央行日后会向市场出售特别国债的可能性。
名词解释
什么是"正回购"
与发行央行票据一样,正回购也是回笼货币的一种手段。
所谓正回购,就是央行与某机构签订协议,将自己所持有的国债按照面值的一定比例卖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后,再将这部分国债买回。买卖之间的差价,就是这段时间内资金的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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