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河流
早些年,岚河上修建的电站大坝,并没有考虑为下游河道留下足够的水,甚至是生活和生产用水。渡船口电站的大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10多米高的大坝,一旦关闸,下游不会有一滴水。
正在修建的松鸦电站,在最早的规划中,甚至把平利县八仙镇乌药山村的一条灌溉河流也纳入引水范围。那是一条岚河的支流,浇灌着村里100多亩水田。村主任袁治农表示,事先村里人并不知情,直到电站施工方在河流上动工时,村民们才知道,这条关系到大家生产的河流,被水利局“卖”给了私人老板。
后来,村里的干部以及群众代表,隔三岔五到乡里反映问题,电站的规划才改掉。
“我们祖祖辈辈都用的水,怎么就成水利局的了?”一个村民说。
这场风波过去,再没有听到关于村民与岚河开发之间产生分歧的故事了。就像岚河里的鱼类几近灭绝,也没有谁去政府部门问个究竟。
“说了有什么用,说不定还要遭报复。”这是不少村民的想法。
好在上级政府部门有了积极态度。2007年,陕西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全省境内所有在建电站的大坝上,必须留有最小下泄生态基流孔,以确保下游有一定的水量,维护生态系统。根据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像岚河这样的多年平均径流量低于80立方米/秒的河流,生态基流的比例为10%(高于者为5%)。
2008年,平利县水利局和环保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全县所有在建、拟建和已建成的电站,必须确保最小下泄流量,否则将面临从重处罚,严重者将责令停工、撤销取水资格。
按照这份通知,渡船口电站应确保下游3240立方米/小时的生态基流。但中国青年报记者4月27日看到,这个电站大坝的下游,滴水未流。记者就此情况请平利县水利局副局长张文平解释原因。他的回答是,执法人手太少,顾不过来。该县环保局则表示,这不属于其管理范围。
正在修建的松鸦电站的大坝上,的确留有一个孔道。但是,这个直径30厘米的孔道,要确保最小下泄生态基流的话,出水的速度至少要达到70公里/小时,以岚河的落差,这并不容易。
即便10%的标准被严格执行,问题似乎也并不能解决。“几十米宽的河道,这点水能起什么作用?能让鱼儿再生?”大坝附近一位居民质疑道。
翁立达等多名受访的专业人士均表示,10%的下泄流量的确过少,对恢复生态系统毫无用处。“鱼类的繁殖需要一个脉冲,不是有水就行。”翁立达说。据悉,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是,下泄流量为年平均径流量的60%。
不过,在刘树坤看来,这已经是进步了。他表示,电站建设考虑生态用水,只是近几年的事。四五年以前,水电项目中只考虑生活和生产用水,根本就没有生态用水这一项。
“从生态的角度,我不提倡引水式电站这种水电开发方式。但是,我们国家并没有禁止这类电站。”这位水利专家说道。
岚河的开发仍在继续。从目前看来,平利县的那份红头文件,并没有解决岚河的生态问题,哪怕只是暂时的。
这条河的命运将如何?当地居民不知道,专家也不知道。只是,那些关于河流的故事,现在都已变成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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