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环保执法应重查恶意违法(资料图片)
我国多数基层环保执法部门正面临执法难、难执法的窘境。
环保部门与当地污染企业的矛盾,被比喻成猫和老鼠的关系。在这场“猫”和“老鼠”的对决中,“鼠”肥,“猫”瘦。“鼠”,往往是地方GDP的贡献者,有地方首长撑腰,而“猫”是地方首长任命的,要为GDP服务、让路。
基层环保部门面临种种制约,基层环保部门的监管还比较粗放,要和污染企业以及背后的支持者掰手腕还得琢磨巧劲儿。
环保部法规司司长对记者公开的观点或许能给基层环保执法提供一个“突出重围”的思路。
基层环保执法难是个不争的事实。如何让基层环保执法走出困境?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司长杨朝飞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眼下,应重点查处主观故意、恶意违法行为;同时,他建议,基层环保部门应当支持老百姓的污染诉讼,给他们提供一些污染监测数据。
恶意违法排污危害最大
近一年来,发生的严重污染案件不下5起:2008年9月,发生在云南省的阳宗海水体污染案件;今年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的饮用水取水口水源污染案件;7月29日,发生在湖南省浏阳市的镉污染案件;8月16日,陕西省凤翔铅污染案件以及8月18日,湖南省武冈铅污染案件。
事实上,这些严重污染案件都是由于企业恶意违法所造成的。
以湖南镉污染为例,湘和化工厂是一家曾经被勒令关停的污染化工企业,后被招商引资到了浏阳市镇头镇的双桥村。因为污染问题,周边村民与污染企业斗争了5年多。
但是,对这样一个多年恶意违法的企业,当地的环保监管部门却没有尽到监管责任,最终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甚至法律的追究。包括云南阳宗海在内的其他4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事实上都存在着企业恶意违法问题。
杨朝飞认为,基层环保执法应把精力更多地集中到监管、查处恶意违法上来。“企业能够运转污染治理设施、自觉治理污染就很不错了。”对于企业由于技术问题、管理问题偶尔出现的超标,杨朝飞建议,不应作为当前查处的重点。对于有人提出的超标就是违法,“我始终不同意这个观点。”杨朝飞说,一年有一次超标就定为违法企业、就重罚,他认为,这样执法并没有抓住当前违法的重点。
杨朝飞表示,查处违法排污要找重点突破,着重查处那些造成大量污染,主观故意的恶意违法行为。
杨朝飞说,这些恶意违法行为包括媒体曝光的污染企业私设暗管偷排的、白天不排晚上排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有的等建成之后再去补办手续,还有的在监管中搞监测的假数据、修改原始监测记录;再有就是一些企业对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检查采取暴力抗法、阻挠干扰执法的;另外一部分是属于生产、销售、转移、进口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设备。杨朝飞说,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实施了很多年,到现有大量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设备还在运转。他认为,如果从生产环节上把污染堵住了,环境污染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
但是,他对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也表示出了担心。“过去看哪儿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我高兴,但后来就高兴不起来了。”杨朝飞说,他高兴不起来的原因是“这里关了它,它就跑到那里开,下游关了往上游跑,城市关了往农村跑,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地方关了它向偏远地方转移,最后,污染总量并没有减少。”杨朝飞说,这些都属于恶意排污行为,应该成为基层环保部门今后执法时的重点打击对象。对于环境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杨朝飞说,也应该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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