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形式:
(1)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2-3小时。考试科目由各院(系、所)自行确定。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测试诊断学,由附属医院组织。
对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的资格为准)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不含参加“MBA”联考和法硕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复试阶段的后续考试。
(2)外语听说测试。外语听说测试与专业复试分开进行,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办法》。
(3)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对理工医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操作技能;对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察其临床技能。
(4)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各院(系、所)应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不低于2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
(5)其他方式
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由各院(系、所)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校医院、同济医学院职工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费57元,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 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各院(系、所)收取并出具财务处定额收据。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各院(系、所)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及调剂工作。
2、各院(系、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院(系、所)(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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