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凡已招收学生并收费的,必须退还学生费用,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管理不到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实行问责。
据介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一年来,仍有一些地方和学校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存在不少问题。最近少数普通高中不顾教育厅三令五申,仍违规举办复读班,社会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办学行为,河南省教育厅下发通知,重申:“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读班”,各地必须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按照要求,各地教育局要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的普通高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举办复读班现象或苗头的,应坚决予以制止,停止各种招生宣传,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负责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据了解,近期和暑假期间,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督导团将组织有关人员明察暗访,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尤其是违规举办复读班的,将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管理不到位的教育行政部门实行问责。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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