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有什么新的措施?
答:6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以明传电报形式下发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大农产品市场监管力度,把维护好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和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方面,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价格主管部门的情况通报,对存在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是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商标富农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市场管理,增强市场服务功能;积极支持农产品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
三是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的通知》和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文明集市”和“诚信市场”活动,建立和完善创建活动的制度机制,积极推动建立现代农村流通服务体系。
四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合理引导产销衔接。统筹农产品产区与销区的协调发展,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重点培育和发展蔬菜、粮食、水果经纪人,依托大中城市批发市场为当地优势农产品广辟销售渠道,防止因流通不畅,引发区域性农产品价格波动,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积极促进农产品流通。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农业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经营者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农产品市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机制。
六是建立农产品等商品交易市场联系点。深入了解农产品等商品交易市场的开办主体情况、场内经营者情况、市场规模、价格动态、成交量、营业额、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诚信市场创建、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情况,综合分析、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研究分析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服务,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执法提供参考,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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