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日前下发通知,部署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要在9月底前完成。
“十二五”末困难户得到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发出消息,住建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其中之一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而“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这一大目标,与之前国务院明确的任务并无差异。
另外,通知要求,编制的规划要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着力解决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编制规划还要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到2013年末,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今年至2012年规划7月公布
通知还明确了规划组成、编制期限、编制单位、编制范围,对规划文本和重点指标做出了规定,要求规划分国家、省、市(地、州、盟)、县四级,逐级汇总编制。
通知要求,实行规划逐级上报、逐级审查制度,上级规划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规划进行审查。
省级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要确保于2010年6月30日前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各级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要确保于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各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要确保于2010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记者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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