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国政府承诺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将比2005年减少40%到45%的时候,就已经预示了这个市场的巨大商机。而最先看到这个商机的却是来自海外的资本投资集团,目前中国企业在碳交易上从规模、资金到技术都与这些外资存在着很大差距,导致了诸多“贱卖”案例的发生,这让中国企业陷入了极大的被动,而更为关键的是,这一现状还没有得到重视。
斥资百亿乘虚而入
“在中国市场上,我们有一只8亿欧元规模的基金专门做碳交易。”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董事总经理路跃兵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谈到投资中国市场,显得底气十足。
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可以说是最早进入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外资企业。
2005年,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全球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京都议定书》提出了一个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开展的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
该清洁发展机制指出,一方面,允许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具有温室其他减排效应的项目,并用这些项目所产生的低成本核证减排量(CERs)抵消发达国家的部分减排义务。另一方面,针对发展中国家有许多能够减少或避免排放温室其他的项目,由于经济效益不好,或存在技术难题而无法开展的情况,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CDM项目的合作,获得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先进技术或资金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减排量来抵消自己的减排义务。
也就是在2005年这一年,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就制定好了在中国的发展战略,即通过CDM融资投资中国的低碳产业,进而为全面股权投资打下扎实基础。此后,这个集团就开始游走在中国大型电力企业之间,运作参与CDM项目、购买CERs,以及对一些CDM项目的前期融资。截至2010年5月,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在中国运作的CDM项目总数超过50个,签约金额达到60亿元人民币。
而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粗略估计,目前聚集在国内投资运作碳交易的外资资金量已经超过百亿元人民币。除了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还有包括瑞典碳资产在内的欧美多家碳交易投资资本公司,都在2006年前后进入到了中国市场。
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200多家中国企业通过“卖碳”获得了来自海外企业的资金补助。其中,包括中电投青海金沙峡水电、宁夏银仪风电等13家企业已经拿到现金,总计金额达3亿多元人民币。
另外,外资除了在国内CDM项目上进行投资运作,来自海外投资机构的气候变化债券、低碳私募股权基金等碳金融衍生工具也开始在国内市场逐步研究、酝酿和布局。路跃兵表示,随着未来排放空间越来越小,碳减排资源也将成为有价值的稀缺资源,这也必定会有市场和价格机制的出现。而英国气候变化资本集团也一直在研究推出气候变化债券,推动政府机构进行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