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4日讯(记者李雨思)商务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宣布自6月1日起,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将在9个试点省市的基础上,增加河北、山西、大连等19个省市,并将逐步推广至全国。但在推广过程中,这一政策扮演的角色将逐步发生变化。
政策目标转向环保
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5月31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一年来,共销售五类新家电1409.3万台,销售额达539.8亿元,回收家电1479.8万台。
以旧换新政策带动家电消费作用明显,2009年我国家电行业累计工业销售产值同比增长3.28%,2010年一季度我国家电行业工业销售产值累计同比增长31.26%。在金融危机全球消费萎靡不振的情况下,这一数字倍显珍贵。
对于家电以旧换新激发出的消费能力,有人认为是“寅吃卯粮”,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对此不甚赞同,他说:“这是观点上的不同,消费不仅和政策相关联,还和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和预期有联系,在拉动消费的同时又积累了新的消费预期,不能小看家电以旧换新对消费的拉动作用。”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在向全国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时,政策目标将要从试点初期的扩大消费逐渐转向侧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侧重于发展循环经济。
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副巡视员张蜀东说:“节约减排要从工业生产方面入手,但也不能忽视消费领域。现在很多家庭使用的电视机、冰箱等家电产品是许多年前的,这些电器能耗较高,如果使用市场上最新的节能电器,最高能节约20%的能源,同时让废旧电器进入正轨的拆解渠道,也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因此以旧换新将是我国开展节能环保的重点领域。”
拆解处理能力待考验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激增的废旧家电将极大考验拆解处理能力。据权威部门预计,2010年我国城镇电子产品报废总量将达到13亿台。
废旧电器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如果作为一般垃圾丢弃到荒野或垃圾堆,其所含的铅等重金属就会渗透污染土壤和水质,最终可能造成中毒事件;如果进行焚烧,又会释放出二恶英等大量有害气体。
环保部副部长周建表示,在家电以旧换新试点阶段确实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比如冰箱的保温材料被大量暂存,未得到及时处理;冰箱制冷剂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完全回收处理;部分电器的电路板流向不规范处理企业等。”
我国废旧电子回收和处理方式仍显粗放。在东部沿海局部地区,废旧电子的回收和处理在成为产业链的同时,也给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据了解,国外旧家电回收拆解率可以达到90%以上,但在国内,即使在试点期间表现突出的北京市其拆解率也才达到61.7%。
“此次增加的19个省市也是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比较成熟的地区,剩下的新疆、内蒙古、广西等地区待具备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等基本条件后再启动实施。”周建说。
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在明年元月初开始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预计也在年内完成。两项措施的出台将有望使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拆解步入规模化和产业化道路。
完善补贴制度防“骗补”
在家电以旧换新的试点过程中,部分地区出现了伪造以旧换新凭证、旧家电回流以及倒卖换回的旧家电等情况,造成了财政补贴资金的流失。
对此,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经过调查发现,有的是属于政策制度设计有疏漏之处,需要从制度上堵住。但是很多骗补行为还是因为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因此他表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拆解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管理。“对经核查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收回财政补贴资金、扣除企业违约保证金、取消中标企业和指定企业资格、公开曝光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目前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办法依然按照试点期间的做法,按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并设定补贴上限。电视机4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补贴资金由中央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其中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汶川地震51个重灾区,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区补贴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责任编辑:曹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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