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完善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
专家认为,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涉及资产损失、债务处理、职工就业、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多方面的问题,情况非常复杂,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
“建立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朱宏任说。目前,我国面临转变发展方式、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等一系列紧迫任务,但是,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如果仅仅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经历的时间会很长、代价会更大。因此,在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的过程中,不仅要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还必须有效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发挥各项政策的综合效力。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精神,相关部门已经从完善政策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环保监督、能耗监察、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信贷融资、差别电价、税收调节、财政奖励、生产许可、土地管理、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有关部门还将分解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政府要实施有效的督促和检查,全社会也应该积极监督。”朱宏任认为,淘汰落后产能并不仅仅是为了优质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扩张市场的需求,更事关国家能不能可持续发展、子孙后代能不能享受到真正的碧水蓝天。广大企业、各级政府以及全社会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落后产能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无法生存,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才能取得真正的成效。(记者 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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