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4月29日电(记者沈洋 李美娟)中国商务部29日在江西南昌对外发布了《中国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规划》。这是中国出台的第一部国家级的区域性外商投资促进规划。专家认为,这部规划的成功执行不仅将对中国中部地区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还将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提供范例。
《中国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规划》由商务部外资司、商务部研究院、世界银行外国投资咨询服务机构(FIAS)和国际金融公司(IFC),以及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等中部六省商务厅历时两年共同制订。规划采用6+1的形式,即中部六省各制订一个本省的外商投资促进规划,然后在此基础上制订具有指导性的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规划。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马宇介绍说,中部地区吸引外资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提高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整体水平,对于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崛起战略部署、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有着重大意义,因而商务部决定率先制订中部外商投资促进规划。
规划共分四个部分:从政府层面提出了思路;利用外资投资重点和目标,包括重点产业、引资方式和投资来源;促进措施和配套政策,包括体系的建设、促进部门的能力建设,以及投资促进平台的建设;投资环境与保障措施。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胡斌说:“《规划》是商务部与国际组织、地方政府联合完成的第一个区域性投资促进发展规划。作为指导中部六省今后五年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提出统筹协调发展的思路和相关政策,指导中部六省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发挥各省的比较优势,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局面,为全面提高中部地区吸引外资质量和水平提供条件。”
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李耀博士说,《规划》对中部六省在吸引外资利用外资的现状进行了客观分析,更对中部地区如何提升吸引外资潜力作出了指导。除了中部各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外,更重要的是就如何把中部作为一个区域,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提升区域整体形象给予指导。
李耀认为,这部规划是商务部一个极具创新意义的举措,包含了大量国际先进理念。比如规划中不仅仅提到了吸引外资,也谈到了国内资本;规划对中小企业非常关注,谈到如何利用外资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对于吸引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态度是战略性的,有针对性,而且具有长远眼光。
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商务部更是通过两个试点项目来探索规划求实性和可行性,首先是在上海和昆山设立产业转移中心,为中西部地区的投资促进人员在发达的沿海地区设立了一个投资促进平台;另一个项目是在地方上试点如何通过营造更好的投资环境来促进外来投资。
李耀说,《规划》的成功实施将为中国中部地区吸引外商投资、发展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有重要意义。同时,由于中国疆域广阔及其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规划》将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成功的范例。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跨国投资2008年和2009年两年连续大幅度下降,中国利用外资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为了提振外资投资信心,中国近期密集释放对外商投资的利好政策信号。从京沪津三地筹谋推出QFLP(外资参与人民币股权投资试点方案)制度,到国务院近日公布利用外资新政,再到上海方面预计“国际板有望年内推出”。
马宇说,《中国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规划》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是一脉相承的,就是要向国内外传递这样的信号: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外资引进工作,以此提振外资企业在华的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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