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翔、任朝亮)今年5月份开始,广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簿,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将其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近日,广州市公安局向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发出《关于配合做好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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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在函件中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准备首先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更换统一的广州居民户口簿,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将其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为方便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职能部门确认原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人员,广州市公安局一是在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中的内容由原来的“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包括地方城镇、自理口粮、全民农业等类型户口性质人员)统一转换成“居民户口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口”转换成“居民户口集体户”。
二是在原农业户口人员的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增加打印“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作为换发新版户口簿后原农业户口人员的标识。
广州市公安局还函请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分批分阶段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督促和协调各配套职能部门做好有关的宣传解释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并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区分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相关配套政策的过渡。
城乡统一户口迁移
去年7月,广州宣布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记者了解到,城乡一元化户籍制度实施后,户口如何迁移?据悉,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对已转为广州市居民户口的人员,符合本市区(县级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在市区(县级市)范围内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从市外迁入广州已实施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辖区入户人员,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去年7月广州市也宣布,5个行政区和两个县级市将分3批次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第一批:南沙、萝岗区,在1年内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第二批:白云、番禺、花都区,在3年内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第三批:增城、从化市,在5年内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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