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4月14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
摄影:中国网 赵娜
关于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背景和考虑因素,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介绍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中国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重要文件,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次颁布实施。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已经先后做了四次修订。现行的《目录》是2007年的版本,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很注意“双防”,就是防止经济过热、防止通货膨胀。几年来,包括空前严峻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包括随着我们发展水平的提升,更加感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所以,需要适时对《目录》的政策导向进行一定的调整。
对于《目录》修订工作,根据国家的发展方针和利用外资的特点,初步考虑应该注意突出六方面的要求:第一,要坚持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第二,要和现在正在实施的十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相结合,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防止一些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加重。第三,中国正在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考虑鼓励外商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第四,要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这也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现在在产业上主要还是靠工业增长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所以我们要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于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要稳步推进服务业的扩大开放。第五,要支持技术创新,包括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和延伸产业链。第六,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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