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我国多地澄清地震谣言 5人因传谣被拘 末日谣言多版本网上疯传 -胡锦涛:让群众体面劳动/全文 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公务员福利房调查:住豪宅骗保障房 炒房客借农民工身份证享优惠 -18宗闲置土地处理结果公布 林业局:陕西镇坪无野生华南虎 -数十国元首出席世博开幕式 烟花超奥运/不求奢华 萨科齐称赞 -重庆警界260处级干部履新 捕保护伞50人 王益未上诉 复核死缓 -中国仍需转移逾1.2亿农村劳动力 侵害农民工权益顽症尚未根治 -中国不再限制患艾滋病或性病外国人入境 -玉树地震20万人受灾 青海成立监督组跟踪近80亿涉灾款项用途 -甘肃强沙尘暴逾120万人受灾 河北64县市狂风大作 京四月飘雪
首页>>贸易发展
商务部公布对美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决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10 年 04 月 28 日 
关键词: 肉鸡 美白 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网站 产品 白羽 实质损害 裁决 原产 应诉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4月28日,商务部公布对美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决,美国应诉公司被裁定3.8%-11.2%不等的从价补贴率,未应诉公司从价补贴率为31.4%。

商务部在初裁中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补贴,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10年4月3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依据初裁中确定的各公司从价补贴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相关文章:
欧盟对中国铜版纸发起反补贴调查 中方强烈不满
鉴WTO对空客裁决 中国造飞机或面反补贴之剑
张茉楠:应该对美元征收汇率反补贴税
美国初裁对中国铜版纸和磷酸盐征收反补贴关税
美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无缝钢管征反补贴关税
美对中国油井管实施最高15.78%的反补贴关税制裁
商务部坚决反对美对油井管反补贴案初裁 专家:经济不景气怪中国
商务部:美对华油井管反补贴案终裁 中方强烈不满
图片新闻:
北京将推首个地方楼市新政 本地居民购房套数或受限
中国大陆首条海底隧道——翔安隧道正式通车[组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