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汽车产品质量责任制,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改进和提高汽车产品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各级汽车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的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工信部表示,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后,中国汽车产业依然存在核心技术缺失、自主创新能力弱、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问题,一些企业存在重产能扩张、轻技术研发,重成本控制、轻质量管理等现象,有的甚至给消费者、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意见提出,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大技术升级和新技术研发力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品种、提高质量,防止盲目扩大生产能力。要提高汽车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检测能力,结合生产线改造,增加在线检测设备。
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汽车产品售后服务,加大对消费者正确使用汽车产品的培训和指导,增强消费者汽车质量安全意识,发展和完善修配、保养等多种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企业要建立质量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建立产品追溯、召回、申投诉处理和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召回、处理缺陷汽车产品。
在对汽车企业提出要求的同时,工信部表示,各级汽车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加快建立健全汽车产品的质量监管体系。中国版《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2004年出后,由于出台时间尚短,许多方面还不健全。意见强调,建立健全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要注重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标准法规体系,提高汽车行业安全和节能环保标准,加快技术规范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二是严格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三是加强公共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汽车产品强制性标准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事故鉴定能力建设,不断完善产品质量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加强对汽车产品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四是建立汽车行业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切实保护诚实守信的企业,制约和惩戒失信企业和失信行为。 (周 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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