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
(一)当前我国财政形势
总体上看,2010年财政面临的环境好于上年,但形势仍极其复杂。收入方面,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好转,价格水平回升,将有利于财政收入增长。但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上年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等因素,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外贸进出口短期内难以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进出口环节税收增加不多。部分行业企业效益较低,企业所得税增长困难。上年一些特殊增收措施也将影响今年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在建项目需要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加强“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等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环节,以及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支持,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且基数大、刚性强。支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等各项改革,也需要增加大量财政投入。因此,2010年仍是财政非常困难的一年。
对此,我们既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增强信心,又要充分估计各种困难和挑战,防止盲目乐观。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更加周密地做好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的准备,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提出的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的要求,2010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财税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0年财政工作将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增强经济财政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更加注重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完善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加农民补贴,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贴和生活补助标准。努力扩大就业,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引导居民消费。
二是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以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扩大政府公共投资“以奖代补”范围,带动社会投资。
三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加对“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五是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推动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加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改革资源税制度,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0年预算收支和财政赤字安排情况。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0年经济发展预期指标和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要求,对各项收支进行分项目测算,2010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指标拟安排如下:
中央财政收入38060亿元,比2009年执行数(下同)增加2163.86亿元,增长6%。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00亿元。合计收入为381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46660亿元,增加2758.86亿元,增长6.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6049亿元,增加769.16亿元,增长5%;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0611亿元,增加1989.7亿元,增长7%。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8500亿元,增加1000亿元。相应增加国债发行规模,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71208.35亿元。
地方本级收入35870亿元,增长10.1%,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061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66481亿元,增加5278.96亿元,增长8.6%。地方财政支出68481亿元,增加7887.2亿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收支相抵,差额20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地方发行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汇总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7393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为740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84530亿元,增长11.4%。全国财政收支差额10500亿元。
2010年全国财政收支差额预计占GDP的2.8%,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考虑:我国经济虽呈现回升向好势头,但基础还不稳固,需要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财政收入增长较低,支出压力又很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2010年财政赤字仍需保持适度规模。同时,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积极防范财政风险,为以后年度逐步缩减赤字留有余地,要将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09年底余额为119亿元,2010年预算调入使用100亿元,剩余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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