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富强当量
在本课题中引入一个“地区富强当量”。地区富强当量是地区富裕总量的单位,是用一些代表地区富裕程度的指标按一定关系描述出来的全国基准富裕程度区的地区富裕总量。全国基准富裕程度区是全国平均富裕程度的基准区,各年度的基准富裕程度区的内涵是变化的。某一地区的地区富强当量数是该地区拥有地区富强当量的数量。虽然地区富强当量是一个虚拟的单位,又不能代表基准区的全部富裕总量,但所有地区的地区富强当量数可以作为一个经贸投资和区域统筹的导向性量化指标。
地区富强当量数的大小分成五个等级,由大到小依次是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Ⅴ级。地区富强当量等级为经贸、金融等机构设置分支单位和市场开发布局提供量化指标。
全国相对富裕地区
根据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大小划分出等级和类型,全国相对富裕地市州盟就是地区相对富裕程度为A+级Ⅰ类地区,共计42个,占总数的13.21%;人口1.77亿,占全国地市州盟总人口13.41%。
全国中郡富强指数相对发达地区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具体是:东部地区26个,中部地区5个,西部地区8个,东北地区3个;在省市区分布是:浙江7个,江苏6个,广东5个,山东5个,内蒙古5个,辽宁2个,福建2个,新疆2个,安徽2个,甘肃1个,河南1个,黑龙江1个,湖南1个,山西1个。
全国相对富裕地区(中郡富强指数相对发达地区)前十位是:广东东莞市、新疆克拉玛依市、广东佛山市、江苏苏州市、广东珠海市、江苏无锡市、广东中山市、浙江舟山市、浙江温州市、江苏常州市。
全国相对发达地区在东部沿海地区呈网络分布,在其他地区呈点状分布。
全国相对发达地区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东部沿海率先发展型、区位优势综合发展型和资源优势综合开发型。
全国强国富民进步地区
依据第二届与上届的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变化情况,将中郡富强指数上升变化(排序、幅度)最大的部分地区选择出来,共有30个,作为全国强国富民(中郡富强指数)进步地区。
全国强国富民(中郡富强指数)进步地区在省市区的分布(按汉语拼音顺序)是:安徽2个,福建2个,广东1个,广西2个,河北2个,河南1个,湖北3个,湖南3个,吉林1个,江西2个,内蒙古1个,青海1个,山东2个,山西1个,四川1个,陕西2个,云南1个,浙江2个。其中连续两届进步的地区有6个,具体是:河南洛阳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青海西宁市、山东滨州市、山西晋城市、陕西榆林市。
全国强国富民(中郡富强指数)进步地区利用区位比较优势和资源比较优势,正确定位,加快发展,加强统筹,强国富民工作走在全国前面。
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地图
依据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的等级采用不同颜色,A+级对应红色,A级对应黄色,A-级对应绿色,B级对应蓝色,制作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地图。
全国各省区相对富裕程度检测评价
全国各省区以其地市州盟的人口比重为权重,加权得到省区的相对富裕程度。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等四个直辖市外,地区相对富裕程度最高的前三个省区是:浙江、广东、江苏。省区相对富裕程度的中郡富强指数超过全国平均值100的省份有8个,比上届增加2个;低于75的有4个,比上届减少5个;差异性比上届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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