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区域统筹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课题组在第一届的监测评价基础上,依据公开的2007年度数据资料,经甄别、核实,对全国318个地市州盟(除19个直辖市和副部级城市)进行了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监测评价。日前完成了“第二届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与统筹发展监测评价报告”,并绘制出“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地图”,全国相对发达地区、全国相对落后地区名单以及全国各省市区的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结果揭晓。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与统筹发展监测评价工作是全国针对地区富裕程度而进行的比较全面系统分析,为各地区的“强国富民”工作提供坐标,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立统筹区域发展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系统的、量化的导向。
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差异性
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差异性可以用极差(最大值与最小值差)、极差率(最大值与最小值差比)、差异系数等指标来度量。
全国地市州盟的地区相对富裕程度呈现出“绝对差距在扩大、相对差距在缩小”的局面。
全国地市州盟中郡富强指数最大值和最小值的极差由上届的202.06扩大到第二届的221.20,极差率由上届的6.14扩大到第二届的6.84;最大的10%(三十个)地市州盟与最小的10%(三十个)之比由上届的3.61缩小到第二届的3.42;相对发达地区(125以上的A+级)和相对落后地区(75以下的B级)的中郡富强指数平均值分别是163.76、62.58,两者的比值由上届的2.70缩小到第二届的2.62。
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等级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等级分为A+级、A级、A-级、B级等四个级别。全国318个地市州盟的相对富裕程度等级分布是:A+级42个,占13.21%,比上届多4个;A级53个,占16.67%,比上届多8个;A-级115个,占36.16%,比上届多12个;B级108个,占33.96%,比上届少24个。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等级呈现“洋葱头”形状,不是“橄榄形”,平均水平以上等级占29.88%,平均水平以下等级占到70.12%,相对发达地区数量少,相对落后地区的数量却占很大比例。
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等级的划分为地区统筹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点工作对象。
全国地市州盟相对富裕程度类型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类型分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等四个类型。全国318个地市州盟的相对富裕程度类型分布是:Ⅰ类77个,占24.21%;Ⅱ类20个,占6.29%;Ⅲ类14个,占4.40%;Ⅳ类207个,占65.10%。
全国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类型呈现“葫芦”形状,说明地区的居民富裕与统筹发展之间是非常强的正相关关系,经济发展和财政统筹是提高居民富裕的直接手段。
地区相对富裕程度的类型划分为地区的统筹安排提供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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