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区以其地市州盟的人口比重为权重,加权得到省区的相对富裕程度。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等四个直辖市外,地区相对富裕程度最高的前三个省区是:浙江、广东、江苏。省区相对富裕程度的中郡富强指数超过全国平均值100的省份有8个,比上届增加2个;低于75的有4个,比上届减少5个;差异性比上届缩小。
第二届全国各省区相对富裕程度监测评价表